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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测绘局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

河北省测绘局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
(冀测〔2008〕139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按照省政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民节能行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为增强全民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省政府将每年6月全国节能宣传周的星期三和12月第一个星期五定为我省能源紧缺体验日。要求体验日当天空调、室内照明灯至少关闭2小时。 (二)认真落实每周少开一天车的规定。除特殊公务车外,各单位的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星期一至星期五停开公务车牌号尾数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各单位要合理车辆调度,停开当日采取封存措施。倡导个人参照上述原则每周少开一天车,更多选乘公共交通工具。提倡绿色出行,公务出差每人每年乘公务车辆改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不少于200公里。 (三)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除有特殊要求并经批准外,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不得高于20摄氏度。办公楼内严禁使用电暖气、电炉等移动式取暖设备。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年抽查两次,对抽查不合格单位和部门提出警告或通报批评。 (四)控制路灯照明。在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冬季和夏季日光情况及时调整开启和关闭路灯时间,试行间隔开灯。应用节电工具、节电设备,大力开展绿色照明工程。 (五)各单位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认真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有关规定。 (六)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提倡不使用一次性筷子、纸杯、签字笔等。 (七)夏季公务活动着便装。除重大外事活动及有特殊要求外,夏季公务活动一律着便装。(八)培养自觉节能习惯。提倡在夏季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少开一小时空调、晚开半小时电灯,尽量使用自然光照明,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及时关闭办公电器设备,减少待机时间。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单位、部门要加大节能宣传力度,曝光浪费能源现象。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节能的重要意义,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推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宣传节能先进典型,大力倡导节俭文明的社会风尚,形成全民节能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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