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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新购置管理用房装修工程竣工决算的批复

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新购置管理用房装修工程竣工决算的批复
(杭交复〔2008〕72号)


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

  你局《关于新购置管理用房装修工程竣工决算批复的请示》(杭车管〔2008〕91号)悉。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你局分别委托浙江华夏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工程结算审计,并出具了《关于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新办公用房装修工程结算的审核报告》(浙华审2008第012号),委托浙江新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并出具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浙新会专字〔2008〕824号)。该项目的审核责任由上述两家事务所承担。依据浙江新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国家基建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现就工程竣工决算批复如下:

  一、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新购置管理用房装修工程经我局《关于同意对新购置管理用房装修的批复》(杭交复〔2006〕30号)开工建设。新购置管理用房位于江干区机场路163号,建筑总面积2565.47平方米。该项目由浙江中天建筑装饰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设计,由浙江华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由浙江建效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于2006年10月开工,2007年4月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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