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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主城区部分加油站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主城区部分加油站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渝安办〔2008〕71号)


市商委、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加油站:
  为贯彻市政府“11.4”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主城区加油站安全运行,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2008年11月26日,市安监局、市商委、市公安消防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部分处于主城区人口密集地区的加油站进行了安全检查。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黄泥塝、人和、光电路、红石路、陈庹路、黄花园(上)等加油站。其中部分加油站储罐区与周边建筑安全距离严重不足,有的加油站内部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要求,存在比较突出的安全隐患。检查组要求这些加油站必须强化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对储油罐进行HAN阻隔防爆技术改造,提高加油站本质安全。
  二、今年我市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情况
  今年,各加油站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在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和支持下,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目前已完成31座加油站的HAN阻隔防爆技术改造,取得了初步成效,其中中石油重庆销售分公司进展比较明显。
  三、进一步做好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
  加油站处于人口稠密区、安全距离不够的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市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做出重要批示。目前我市主城区及其他地区还有为数不少的加油站存在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安全隐患突出,周边群众反应强烈。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吸取永川理文造纸厂“6.20”柴油储罐爆炸事故和上海浦东加油站“11.24”爆炸事故的教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各加油站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运行。
  (二)此次检查行动中检查出的安全距离不够的加油站,要立即制定计划,落实资金和人力,进行HAN阻隔防爆技术改造。
  (三)继续加强加油站隐患排查治理。中石油、中石化、龙禹公司等单位和各社会加油站,要举一反三,认真按照“隐患治理年”的要求,对所属加油站进行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切实采取治本措施,认真治理到位。特别是对安全距离不足的加油站,应加快进行HAN阻隔防爆技术改造。
  (四)有关部门要加强督查,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要按照职能分工,发出整改指令,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不投入,不整改的加油站,必须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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