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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登记管理的通知


  实行市场调节价(项目投资500万元以下的)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协商确定收费额,但应不少于基准价的60%。

  超过浮动幅度的,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不予登记。

  六、每季度、年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各市(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每季度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登记项目,按附件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登记汇总表》报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登记汇总表电子表格到licy878@163.com。

  附件: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登记表;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登记汇总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登记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勘察设计企业项目负责人

建筑面积

总投资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

签订合同时间

        


  附件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登记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项目个数

建筑面积

总投资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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