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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经销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经销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吉安监管危化字[2008]238号)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为切实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烟花爆竹旺销季节也是烟花爆竹事故多发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把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环境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地区要针对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重点,加大监控力度,加强对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切实落实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治理隐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烟花爆竹经销旺季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依法强化监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有力,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层层落实责任人,专盯死守,严防事故发生。依法严惩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生产经营管理混乱,经销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及不合格伪劣产品等问题严重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依法严格进行处罚。

  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目前,我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已进入停产季节,属地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组织企业做好停产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履行停产、开工安全检查报告制度,按规范要求妥善保管成品、半成品和药物,加强对储存库房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值班看护管理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基础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省局《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科学布设、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划的经营企业数量,严格审批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要高度关注城市边缘地区和农村集贸市场的烟花爆竹经营问题,不得设立集中的销售集市或销售一条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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