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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建设厅关于文昌市燃气安全抽查的情况通报

  三、抽查到的管道燃气用户羊四餐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厨房设施腐蚀严重;在厨房的一个角落混杂使用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木柴做为燃料;存在连接灶具和管道的胶管接口有三通且胶管长度过长、厨房吊顶将有丝扣接口的管道密封、在庭院燃气管道上晾晒衣服等影响安全使用管道燃气的现象。

  四、管道燃气用户还存在无设计施工、无监理施工等严重违规现象。

  五、在市区个别地段的燃气干管上种植乔木。

  六、抽查到的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三级分销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站点设置在主要街道上、四层居民楼底层、站点右侧是摩托车修理站后面紧邻居民楼、在站点内使用非防爆电器等,严重违反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关于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设点要求。

  对于抽查中发现的上述问题,检查组已当场要求文昌市建设局切实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给予存在问题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并进行行业内通报,同时做好事后的整改监督工作。

  现在已是冬季,年关将近,也是一年中的用气高峰期和事故多发期,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不容忽视。为了吸取本次检查发现的经验教训,推动全省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上新台阶,现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市县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相关管理职责,加强行业安全监管。要于近期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于无经营许可证的燃气经营企业要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下发停业通知书或限期整改通知书;对于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其停业整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企业整改情况要组织跟踪检查,做到发现一个隐患监督整改一个隐患,直到落实为止,决不放过任何不安全隐患;对于整改不力的企业,要依照《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进行属地行业通报同时抄报政府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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