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通知的通知

  3.将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采购清单。新购公务车应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同时,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控制车辆油耗。除特殊公务车外,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倡导其他单位和个人参照上述原则每周少开一天车,更多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继续开展清理超标准、超编制车辆工作,停止使用环保不达标、高油耗的公务车辆。(由市政府机管局、市建设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负责)
  4.完善汽车燃油经济性标准。严格执行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落实国家有关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和营运客、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政策。落实国家有关实施强制性汽车燃料消耗量申报、公告、标识制度。(由市质量技监局、市交通港口局负责)
  5.加强运输节能管理。优化道路运输组织管理,提高运输集约化水平,加强车辆用油定额考核。抓紧研究完善挂车牌照管理、交通规费征收和保险制度,鼓励发展甩挂运输。(由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负责)
  6.推广高速公路自动收费系统(ETC)建设。进一步完善有关资金、法律配套,加快推进ETC系统示范工程建设,并在全路网推广。(由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负责)
  7.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大公共交通投入力度,继续推进轨道交通建设,科学设置公交优先车道和信号优先,优化公交线网、推进枢纽建设,提高公共交通运营效率。加强出租车调度管理,完善预约制度,把空载率控制在合理水平。(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负责)
  (二)锅炉(窑炉)系统节油措施
  1.努力减少燃油发电。所有火电厂(包括新建电厂)燃煤锅炉都要采用等离子无油、小油枪等微油点火技术和低负荷稳燃技术,降低油耗。把关停小型燃油机组作为关停小火电的重点。在电网调度中,燃油机组不得作为基础负荷机组,只能作为系统调峰备用机组。(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电力公司负责)
  2.开展在用工业锅炉能效状况普查和节能改造。工业窑炉要逐步停用燃料油,以天然气、洁净煤等替代燃料油,大力采用窑炉保温、富氧燃烧、余热回收等新技术、新工艺,降低燃油消耗。对全市4吨以上燃煤锅炉在完成热工测试基础上,加快节能改造进度。对全市1吨以上燃油锅炉加强用能现状调研,有条件的要用天然气替代。(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质量技监局负责)
  3.建立锅炉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开展锅炉设计文件安全性能技术鉴定的同时,进行锅炉节能审查。凡运行能效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的锅炉不得投入制造。(由市质量技监局负责)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