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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邵武元隆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为邵武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批复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邵武元隆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为邵武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批复
(南政综〔2008〕214号)


邵武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对元隆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竣工验收及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的请示》(邵政综〔2008〕114号)悉。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福建省经贸委关于同意确定邵武元隆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为邵武市生猪定点屠宰场》(闽经贸函市场〔2008〕656号)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1、同意你市提出的邵武元隆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为邵武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取消邵武肉联厂定点屠宰场资格,并请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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