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强校车管理,规范校园教师私家车的进出、停放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校车管理,有校车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对中小学校车开展集中整治排查的紧急通知》和交通运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校车的安全检查和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师生乘车安全。对于校园内教师私家车的进出、停放问题,我局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后,将出台合肥市校园教师私家车管理办法。在管理办法出台前,各学校要结合校情和实际,本着既能保证学生安全,又能给教师方便的原则,制定本校教师私家车管理规定,以保证校内师生的交通安全。
四、周密部署,认真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学生放假离校前,要采取一封信、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对师生集中进行一次全面的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包括交通、火灾、煤气中毒预防冬春季传染病等内容的安全教育。重点教育学生注意回家、返校途中的交通安全,注意节假日期间参加旅游安全及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要教育学生不乘坐“三无”车辆;外出旅游或走亲访友要有家长带领,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师生拒绝黄、赌、毒、黑,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五、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加强紧急重要信息报告及应急处置工作规定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紧急重要信息报告及应急处置工作,市教育局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重要信息报告及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教办〔2008〕252号),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校园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反应报告制度,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后,要立即启动本单位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应急措施,采取边处理、边上报、边调查、边核实、再上报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确保我市教育系统平安、稳定。
六、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学校的一把手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人员是直接责任人。按照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将节前值班表、安全大检查和整改的情况,于2008年12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