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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对2008年度工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对2008年度工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
(教工会〔2008〕28号)


各市属学校工会:

  年初,各校工会与教育工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现将目标责任的考核依据下发,各校工会对照依据进行自查,逐项打分,自查结果要有文字说明材料,反映出所做的工作,年终总结不必再报。12月下旬教育工会将组织交流。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建功立业(20分)

  开展富有教育系统特色的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把培育师德师风、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育人能力作为创建活动的着力点,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师教学技能比赛。(有方案、有活动5分)

  开展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活动,组织参加以“学习先进模范人物,争当优秀教师”为主题的征文比赛。(组织开展了学习、征文活动5分)

  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以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为契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提高教职工身心健康水平,以健康强健的体魄,积极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中去。(学校自行组织活动不少于2次10分)

  二、大力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30分)

  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程》,履行工会职责,按时、按程序换届(2分);完善教代会制度,坚持做到每年最少召开一次教代会(2分);贯彻落实教代会会前报告制度和会后备案制度(1分)。

  督促学校行政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加强监督,确保校务公开工作做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程序规范、形式多样、时间及时、创新公开形式(3分);建立向教代会报告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和教职工评议校务公开工作制度(2分)。

  在党组织领导下,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提高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实效性(5分)。

  督促行政,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依法完善用人机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3分);做好聘用人员的入会和合法权益的维护,建立和谐劳动关系(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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