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2010年天津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津政发〔2008〕8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2008-2010年天津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2008-2010年天津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
2007年9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并批准实施。为高水平实施好《天津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特制定2008-2010年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国务院国发[2006]62号文件指出,将天津市逐步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科教发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为落实中央对天津生态城市的定位,全面实施《天津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实现天津生态城市建设阶段性目标。以中新生态城建设为契机,以改善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为重点,着力解决百姓关心的环境问题,在把天津建设成山、水、城、田、海协调共生,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促进天津又好又快发展方面,取得初步成果。
二、现状分析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十五”、“十一五”前两年,我市均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污染减排任务,2006年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载体功能显著提升。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还很大,距国家对生态城市的定位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期望还有差距。
(一)水环境现状分析
地表水环境质量是我市生态城市的重要特征。天津地处海河流域下游,境内有一级河道19条,二级河道79条。其中,外环线以内共有河道24条,累计266.9公里,其中一级河道5条,共60.4公里;二级河道12条,共111.3公里;农业河道4条,共79.8公里;专用排污河道3条,共15.4公里。一级河道中,外环线以内地区水质较好,海河干流市区段达到四类水质(非汛期);蓟运河、海河入海段、引泃入潮、永定新河、金钟河、子牙新河和独流减河水质较差,为劣五类水质;马厂减河、南运河全年干涸无水;北运河、潮白新河、还乡河、龙凤河、青龙湾河、永定河、大清河、子牙河为五类水质;泃河、州河为四类水质。二级河道、农业河道和排污河道中,外环线以内的津河、卫津河、复兴河、陈台子排水河、纪庄子排水河、张贵庄排水河、北塘排水河等12条河道的综合治理已完成,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沿河环境得到了显著提升,但由于城市雨污管网还不够完善,部分城郊结合部市政设施建设滞后,市政污水仍对景观河道水质构成威胁,致使陈台子排水河、纪庄子排水河、张贵庄排水河、外环河(北运河至京津公路段、万科新城至新开河段)等4条河道虽经治理,但截污管线尚未实施,造成河道水体不达标。先锋排污河、小王庄排污河、大沽排污河3条专用排污河道,南丰产河、北丰产河、东场引河3条农业排灌河道及北塘排水河(环外段)尚未治理,水体污染严重,区域环境较差,亟需治理。外环线以外地区,部分城镇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河道没有生态水量、自净能力差,再加上多年来污染物的沉积,导致河道水体黑臭现象较为严重。外环线周边地区有10条主要河道为劣五类水质,均出现不同程度的黑臭现象,影响我市大都市形象,给城市周边居民带来不便,环境质量亟需改善。
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是解决城市污水问题的重要途径。2007年,城市污水排放总量5.16亿吨,其中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约3.44.亿吨。经过多年努力,到2007年底,全市已建成并运行城市(镇)污水处理厂13座,污水处理能力约178.3万吨/日,实际处理水量约108.4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由2001年的53%提高到79%。其中,在中心城区现有污水处理厂4座,日处理能力149万吨,大部分地区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污水处理系统,实现了雨污分流,但南北仓、陈塘庄等8片区域的管网还不够完善。中心城区以外地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比较滞后,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仅仅9个,日处理能力29.3万吨/日,实际处理水量约19.07万吨/日,管网建设比较落后,处于雨污混流状态,城镇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河道,是城市河道的主要污染源。我市现有工业园区43个,已建成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仅有4座,日处理能力5.15万吨/日,实际处理水量约1.63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明显不足。
再生水利用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有效手段。2007年,全年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量为857万吨,污水再生利用率仅为2.22%,距国家2008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2010年达到30%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饮水安全是百姓赖以生存的基础。我市是资源型缺水城市,多年平均降水量575毫米,2006年总供水量为22.96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为16.10亿立方米,占供水量的70.1%,地下水6.76亿立方米,占供水量的29.4%。在城市供水方面,于桥水库是我市主要饮用水源,年均供水6亿立方米左右,北大港水库是我市的引黄济津调蓄水库,最大库容为5亿立方米。2001-2007年水质监测结果表明,于桥水库总体水质良好,均为Ⅱ~Ⅲ类。但如考虑总氮和总磷两项指标,水库总体水质应为Ⅳ类。氮、磷的输入导致于桥水库水体呈富营养化趋势,对饮水安全造成较大的威胁,一旦出现蓝藻等突发事故,对于一个拥有1100万人口、地表水源占供水总量70%以上的城市将是不可想象的。在地下水开采方面,我市地下水超采率约为22%,从长远观点看将会出现地面沉降加重、水资源储备减少等各种问题,给天津市的可持续发展带来较大影响。
(二)空气环境现状分析
让群众呼吸上清新的空气是生态市建设追求的重要目标。目前,我市大气污染源主要有三个。一是燃煤锅炉烟气污染,我市燃煤发电机组66台、10吨/时以上工业及供热燃煤锅炉447台等燃煤设施,年排入大气SO(2下标)22.48万吨,NO(x下标)19.03万吨,烟尘6.27万吨。二是机动车尾气污染,我市现有机动车121.5万辆,达到国Ⅲ标准车辆7万辆,未达到国Ⅲ标准车辆114.5万辆,每年共排入大气CO51.0万吨,HC8.95万吨,NO(x下标)13.13万吨;三是扬尘污染,我市正处于建设高峰,施工规模3000万平方米,特别是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面大源广。通过持续7年实施蓝天工程,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历史性突破。2007年,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良好及以上天数达到320天,比2001年增加146天,占全年天数的87.7%。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SO(2下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氮氧化物(NO(x下标))三种。从年均浓度来看,近两年二氧化硫(SO(2下标))年均浓度持续下降,但仍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2007年年均浓度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但仍不稳定。氮氧化物(NO(x下标))年均浓度虽一直优于国家二级标准,但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呈逐年上升趋势。总体讲,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仍很脆弱,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扬尘、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任务仍很艰巨。
(三)固体废物处理现状分析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是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基本原则。2007年,我市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77.19万吨,无害化处置量为151.68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60%。目前已建成运行垃圾填埋场4座、垃圾焚烧处理厂2座,设计处置能力274.5万吨/年,超过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但是特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处置设施明显不足。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399万吨,综合利用1380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8.42%,无害化处置21.9万吨,贮存0.21万吨。产生工业危险废物15.4万吨,综合利用12.2万吨,其余全部得到处置,工业危险废物零排放。产生医疗废物0.53万吨,全部无害化处置。在处理设施方面,我市与法国公司合作,已建成天津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1座,设计处理能力3.7万吨/年,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已建成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17处。随着滨海新区的快速发展,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还需加强。
此外,原国家环保总局2005年对进行我市创模验收时,要求我市对铬渣、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等3个重点问题作为创模遗留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尚未完全解决。一是我市位于北辰区的同生化工厂虽已于与1998年停产关闭,但原来堆存的3座铬渣山,共约47万吨铬渣尚未得到无害化处理。该项目已按照“无主铬渣”向国家申请55%的资金支持,项目总投资1.4亿元。目前,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启动。二是双口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深度处理存在问题。目前,双口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的技术方案已经确定,市市容委正在进行项目开工前的场内设施改造、项目招标等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已建成的17座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均未得到安全处置。2007年,针对我市污泥无害化处置问题,市建委与城投集团在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增设了污泥干化处理设施(处理能力100吨/日),但未启用。
(四)生态环境现状分析
森林、湿地、海洋等多样生态类型并存是我市生态环境的鲜明特色。我市国土总面积11919.70平方公里。据2006年统计,林地367.17平方公里、湿地2487.85平方公里。
我市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蓟县山区,在平原地区主要是人工绿化。通过“三北”防护林、沿海防护林、京津风沙源治理、区县绿河、绿村、绿色通道、绿色林网和建设园林城市等重点工程的实施,我市森林资源显著增加,全市林木覆盖率从2000年的15%提高到18.4%。但成片林地较少,天然林匮乏;造林地段的立地条件越来越差,造林难度和造林成本随之越来越高;造林品种单一,难以取得应有的生态效益。
近年来,我市建成区绿化力度不断加大,形成了以风景区和外环线绿化带、道路绿化带、河流两侧绿化带、文化广场和建筑群内部绿化相结合的城市绿地体系。截至2007年末,全市建成区共建有各类绿地1.9亿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4740万平方米,全市共有公园68个,其中中心城区28个,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从2001年的26%提高到2007年的37.5%。但我市的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处于全国31个直辖市和省会城市中下游水平,且我市的绿地布局不均衡,越是核心区越是缺绿。
湿地是我市得天独厚的宝贵自然资源,共有近海及海岸湿地、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和沼泽化草甸湿地、其他湿地5大类9种类型,湿地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0.87%,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3.77%。近年来,由于严重缺水,城市化扩大,使我市湿地生态环境逐步退化,水域面积、湿地面积迅速减少,湿地生产力和生态功能萎缩。
改善土壤生态环境是提高土地产出效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由于我市土壤成土母质中含盐高,淡水资源匮乏,造成土壤盐渍化严重;由于我市处于海河下游,河流泛滥冲积形成较多沙化土地,主要分布在宝坻、武清等5个区县。据调查,全市盐渍化土地面积达到4303.85平方公里,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6%;沙化土地面积约257平方公里,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2%。加之广大农村地区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实施污水灌溉,废物堆放、掩埋,滥挖强取土壤提供建设用土等对土壤的直接破坏,导致土壤生态环境恶化。
自然保护区的设置有效保护了我市自然环境与自然资源,对涵养水源、净化空气,保护生物多样性起到一定的作用。1984年以来,我市相继划定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津市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津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个市级保护区(天津市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天津市青龙湾固沙林自然保护区、天津市盘山风景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天津市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天津市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1628.16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3.66%。但自然保护区投入不足,管护能力不强。特别是在体制机制方面,保护区土地多为农民集体所有,缺乏生态补偿机制,使开发与保护矛盾突出。
(五)农村环境分析
我市农村人口377.85万人,村庄3830个,耕地670万亩,占我市国土总面积的37.3%,全市有效灌溉面积约524万亩。据统计目前全市农村每年产生的生活污水约8292万吨,生活垃圾约84.8万吨;2005年全市化肥施用量(折纯)23.29万吨,农药施用量3349吨;规模化养殖经营单位2万多家,约占养殖总量的60%。
近年来,我市农村经济迅猛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环保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有宝坻区、蓟县等7个区县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大寺镇、大田镇等8个镇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镇,累计建成文明生态村577个,在农民较为集中的地区,污水处理、燃气改造、硬化路面等重要事项有一定进展。但是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相对滞后。污水处理系统、固体废物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方式还没有理想的模式,尚需进一步研究,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明显不足,大量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直接向环境排放;农药和化肥过量施用,秸秆焚烧、农膜使用超标现象时有发生,农业面源污染加剧;大部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没有污染处理设施,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较低。
(六)滨海新区环境现状分析
天津滨海新区位于环渤海地区的中心位置,陆域面积2270平方公里,海岸线153公里,辖区包括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三个行政区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港区以及东丽区、津南区的部分区域。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把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并对滨海新区提出了“逐步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的定位要求。根据《天津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滨海新区核心区(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在2010年要率先达到生态城区建设指标要求。
近年来,滨海新区经济迅猛发展,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推进。2007年滨海新区常住人口172.24万人,生产总值2364.08亿元。大港区被评为全国环保模范城区,塘沽区、大港区被评为国家级卫生区。但随着城市建设的全面展开,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仍然巨大。
1.大气环境
2007年,滨海新区全年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良好水平的天数为314天,占总监测天数的86.0%,较全市少6天。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0.095毫克/立方米,较2006年分别下降19.5%,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年均浓度0.057毫克/立方米,较2006年分别下降6.6%,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氮年均值0.043毫克/立方米,比2006年上升了7.5%,且呈污染加重趋势。
2.水环境
滨海新区淡水资源短缺,局部有地下水超采现象,超采率达20%;饮用水以引滦水为主,供水水质保持在Ⅲ类水质以上;10条地表河流除蓟运河为V类水体、马场减河干涸外,其它均为劣V类水体,水质污染比较严重。
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不完善。到2007年底,已建成污水处理厂8座,日处理能力为28.6万立方米,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约为60%。部分城区和工业区尚未建设污水集中处理厂,中小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差距较大,现有部分污水处理厂受污水管网不完善的制约,污水收集率较低,污水处理厂布局及处理规模不甚合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系统未建立。
3.生态环境
滨海新区范围内生态系统类型多样,区内现有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津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类型多、分布广、水生生物及鸟类种类较丰富,各类湿地总面积659.4平方公里,占新区总面积近30%。
滨海新区范围内土壤多为重度盐渍土或盐土,盐渍化土壤面积为1959平方公里,约占滨海新区总面积的86.3%。自然植被种类少、生物量小、覆盖率低,有一定的盐碱荒地尚未开发利用。
三、行动目标
推进我市生态市建设,按照重点区域引领示范,重点分项同步跟进两个层次展开,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国家环保部制定的我市生态市建设24项硬指标。
(一)推动重点区域生态市建设,通过我市2008-2010年三年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在我市重点地区、重点区域率先达到生态市建设规定指标,在全市范围内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推进中新生态城建设,到2010年建成3平方公里的起步区,使其成为国家建设生态文明的示范基地,具有世界影响力、能复制、能实行、能推广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城市典范,充分发挥中新生态城的引领作用。
--到2010年,市中心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10项指标率先达到国家生态市指标要求;环城四区、三县二区实现本区县规划的阶段目标;全市总体达到2010年生态市建设阶段指标要求。
(二)按照《天津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分项推进我市生态市建设,高质量完成重点工程项目。通过我市2008-2010年三年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重点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影响城市环境质量的重大课题,在生态市建设各个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实现2020年将我市建成生态城市的定位要求打下良好的基础:
--改善水环境质量,中心城区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中心城区周边地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提高再生水利用率,确保饮水安全。
--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中心城区杜绝客运车辆冒黑烟现象。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或好于二级标准天数的比例达到85%。
--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全面实现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推进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建设,实现我市循环经济试点城市2010年的阶段目标,为2012我市建设成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奠定基础。
--保护生态环境。逐步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努力改善城市盐渍化土地的生态特性,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城乡一体化的绿化系统。
--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农业面源污染及畜禽养殖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环境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
四、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从生态区县建设,改善水、空气、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发展循环经济七个方面,明确了20项重点任务,涉及149项重点工程,同时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政策研究、科技支撑及能力建设4项保障措施。
(一)以中新生态城为示范,全面推进生态区县建设
行动目标:
2008年中新生态城正式开工建设,启动实施“三水一泥”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到2010年建成3平方公里的起步区;2010年市中心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10项指标率先达到国家生态市指标要求;环城四区、二区三县达到本区县规划中2010年阶段目标。
重点任务:
1.初步建成中新生态城起步区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原则,严格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指标要求,将生态城建设成为生态、环保、节能、自然、宜居、和谐的人居环境。到2010年,依照集约高效、循环经济、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环境保护等理念,重点发展生态环保科技研发转化产业、绿色建筑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主导产业,建立绿色交通、邻里单元、生态社区模式,初步建成3平方公里起步区。三年内重点实施汉沽营城污水处理厂建设、汉沽营城污水库治理及生态恢复(污水及底泥治理)、蓟运河岸带治理及景观改造工程。
2.全面推进生态区县建设
所有区县编制完成各自的生态区县建设规划,并经区县人大审议通过、批准实施。到2010年底,市中心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塘沽、汉沽、大港)完成规划的重点任务和工程项目,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噪声环境质量、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项指标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要求;环城四区、二区三县达到本区县规划的阶段目标。
(二)以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城市河道水系治理为重点,改善水环境质量
行动目标:
巩固和提高中心城区河道治理成果,实现中心城区河道水质同步改善,确保全年消除黑臭水体,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中心城区周边地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完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扩大再生水利用量;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到2010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85%,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重点任务:
1.地表水污染治理
外环线以内地区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各区县出境水质不低于入境水质,外环线以外周边地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1)巩固外环线以内地区河道整治成果。研究制定水循环系统规划,探索中水等多途径补水方案。建设管网、泵站,沟通水系,调活水体,修复水生生态;理顺水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海河、南运河、北运河、子牙河等骨干河道的综合整治;加强外环线以内地区河道引清调水,河道联通,形成外环线以内地区河道与外部湿地、水库的联通循环体系,确保外环线以内地区水质稳定达功能区标准。
(2)外环线周边地区黑臭水体治理。采取接管截污、河道清淤、生态护岸、水体置换等工程措施,针对外环线周边地区的黑臭水体,完成北丰产河、南丰产河、大沽排污河等20条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其中环内河道10条,环外河道10条,基本消除外环线周边地区黑臭水体。与此同时,还将完成环外其他建成区东碱河、朗园引河等19条主要河道的治理任务,改善其他建成区的水环境质量。
(3)进一步加强滨海新区河道和功能水体综合整治,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确保滨海新区建成区消除黑臭水体,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
2.生活污水污染防治
(1)加强雨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强化外环线以内地区雨污管网建设,建设南北仓一带、小海地一带、杨庄子一带、北辰科技园区一带4片雨污管网,新建雨污管网84.9公里;西青道以南等4片,将结合土地开发或河道改造进行排水设施配套建设。到2010年,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建成区基本实现排污管网全覆盖,其它建成区随污水处理厂建设同步完善污水管网,管网覆盖率达到80%以上。
(2)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升级改造原有污水处理厂16座(其中中心城区4座),排水达到《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按照《天津市“十一五”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在外环线以外的建成区、11个规划新城区和30个中心镇必须建设污水处理厂。到2010年,外环线以外的建成区、规划新城和中心镇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设施)25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7.2万吨/日。
(3)加快再生水生产设施建设。中心城区原有4座污水处理厂新扩建与之相适应的再生水厂,使中心城区再生水供水能力新增14万吨/日;新建市政道路必须按规划同步实施再生水管线,到2010年铺设再生水管网185公里。其它区域建设再生水厂(设施)12项,形成15.7万吨/日的生产能力。开展再生水利用相关技术和政策研究,制定再生水生产和利用专项规划,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3.工业废水污染防治
(1)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到2010年,新扩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16座,新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能力26.85万吨/日,解决全市所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问题。
(2)重点污染源治理。按照《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完成现有废水处理设施的提升改造,确保达到标准要求。
(3)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按照天津市COD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全市所有的国控重点污染源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建设1个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实现国控重点源的全程实时监控,杜绝超标排放。
4.保护饮用水源水质
严格按照《
天津市引滦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库区周边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三)以持续实施蓝天工程和二氧化硫总量减排为突破,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行动目标:
以实施电厂燃煤机组烟气脱硫工程、10吨/时以上工业及供热燃煤锅炉烟气高效脱硫技术改造工程为重点,严格控制施工、堆场、道路扬尘污染,中心城区彻底杜绝客运车辆冒黑烟现象。到2010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或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力争达到310天以上。
重点任务:
1.实施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及小锅炉并网改造工程
(1)全面实施国网军粮城发电公司、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等8家电厂30台燃煤机组烟气脱硫项目。完成137台10吨/时以上工业及供热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关停5万千瓦以下的11个小火电机组,总计50万千瓦。
(2)加快燃煤供热小锅炉并网改造。2008-2009年完成中心城区381台燃煤供热小锅炉的并网改造工程,减少供热企业110家。
2.防治扬尘污染
严格贯彻执行《
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天津市治理拆除房屋扬尘管理办法》,改进防尘技术,防治施工扬尘污染;强化散体物料储运场地的密闭、苫盖监管,减少堆场扬尘污染;严格实施散体物料密闭运输,基本消灭运输洒漏;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建成区主干道全部实施机扫,落实每日水洗作业,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3.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
严格实施尾气排放标准,不达标车辆一律不准通过年检。三年内重点解决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客运车辆冒黑烟问题。2008年奥运会之前,更新公交车3012部,改造1000部,使50%的公交车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到2010年,中心城区的客运车辆尾气排放都要达到国Ⅲ或以上标准,彻底杜绝冒黑烟现象。
(四)以解决创模遗留问题为契机,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行动目标:
进一步完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确保达到相关标准要求;解决创模遗留问题。到2010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8%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重点任务:
1.解决创模遗留问题
创模复查前,启动建设双口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深度处理工程、同生化工厂铬渣治理工程及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示范工程。
2.建设垃圾处理设施
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网络体系,强化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力度,继续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推进特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潘楼粪便处理厂建设工程;在河东、和平、南开三区餐饮垃圾处理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在市内六区全部进行局部试点;实施小站镇餐饮垃圾处理厂建设工程。
3.建设危险废物处理设施
在滨海新区建设一处日处理能力100吨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重点解决化学工业生产产生的废物。
(五)以绿色生态网络建设为基础,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行动目标:
按照“三网、四区、三带、多点”的总体思路,实施绿色生态网络建设,完善城乡绿化系统。初步建成我市农村地区森林生态系统,林木覆盖率明显提高,森林生态功能进一步优化;提高湿地生态功能和现有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水平和管护能力。到2010年,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林木覆盖率达到20%,湿地覆盖率不少于15%,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0%以上。
重点任务:
1.城乡绿化建设
(1)以城市公园、规模绿地建设为重点,完善建成区绿地系统。突出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要率先发展的思路,实施大公园和风景区建设、公共绿地建设、居住区绿化建设、社会单位绿化建设、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河道和铁路沿线绿化建设、立体和屋顶绿化建设、防护林带建设、独立工业区和新建城镇绿化建设、生产绿地建设十大工程,三年全市建成区总计新建各类绿地7800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公园绿地36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滨海新区3510万平方米、中心城区1590万平方米、其他区县2700万平方米。
(2)以道路水系林网、防风固沙林带等重点林业工程为重点,大力开展生态林带林网建设。针对我市都市林业、平原林业、沿海林业、山区林业的特点,以公路、铁路、河流为骨架,重点实施绿色通道、农田林网、山区水源涵养、西北部防风阻沙、东部沿海防护林建设以及在各类风景区、小城镇及村庄等实施片林建设。在农村地区,以静海县绿化建设为典范,全面推动乡镇绿化建设,推动区县实施绿色通道、绿色河道、绿色村庄和绿色林网工程。在其他地区,启动实施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工程、重要河流两岸绿化工程、重要通道两侧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工程、城市周边及村镇绿化工程、成片林地建设工程、沿海地区生态休闲森林工程、种苗工程、森林保护工程等林业重点工程。到2010年,完成造林面积约44万亩。
2.实施湿地保护工程
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以保护和恢复中心城市南北两大片湿地为重点,控制湿地退化,保护湿地资源。加强大黄堡、北大港、七里海三个重要湿地保护区域的湿地保护和管理;通过合理调度雨洪水,逐步改善七里海水库水源状况,切实保护七里海芦苇湿地、东海水库及现有的鱼塘、虾池、稻田和小水库等其他水面。
3.实施土壤修复工程
(1)研究解决生态用地的盐碱地问题。以滨海新区为突破口,结合天津市土地利用规划,针对利用再生水进行水洗压碱为主的工程改良、农艺改良、生物改良、化学改良等综合措施,逐步解决作为生态用地的盐碱地立地条件差,生物多样性低,造林难度大、生态系统脆弱等问题。
(2)严格青龙湾、港北等固沙林地的管护,结合三北防护林等林地、林网建设治理沙化土地,强化防风固沙。
(3)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摸清土壤污染现状,划分土壤安全等级,制定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监督管理办法,逐步开展土壤污染修复示范工程建设。
(六)以文明生态村、环境优美乡镇建设为载体,加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
行动目标:
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农村饮用水源、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加强村镇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及畜禽养殖业污染,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到2010年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总数达到30个,三年共创建文明生态村300个。
重点任务:
1.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1)实施以节水改造为中心的灌区配套建设工程,从2008年到2010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0万亩,总面积达到348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的66%以上。科学使用农药、化肥,禁止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五种高毒农药,防治农膜对耕地的污染。
(2)推进原料、生产过程和产品无污染的农业清洁生产,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试点建设,建成120万亩农业清洁生产区;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区建设。
2.综合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
优化养殖布局,鼓励规模化养殖;开展畜禽生态养殖模式的专项研究。围绕节能减排和生态治理,突出抓好粪污处理、标准化禽舍、环境绿化等内容,到2010年建设现代畜牧业示范园区80个以上。
3.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通过建设输水管道,修建蓄水池、水塔、水窖等供水构筑物,到2010年,新增解决197万农村居民的饮水不安全及管网入户问题,确保农村饮水水质全部达到国家农村居民民用水卫生标准。
4.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文明生态村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大力推动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及文明生态村活动。全面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适用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村收集一镇中转一区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到2010年末,全市累计建成30个环境优美乡镇。2008-2010年共创建文明生态村300个。
(七)以循环经济试点建设为重点,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行动目标: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逐步建立符合循环经济发展和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推进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建设,实现我市循环经济试点城市2010年的阶段目标。
重点任务:
全面实施《天津市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天津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建设。
(1)大力实施循环经济“11253”工程,即建设100个国家级、市级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园区、小城镇、社区等),建成1个覆盖全市、辐射周边、连通国际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搭建20条具有较大规模、较高水平、特色鲜明的循环经济产业链骨架,培育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5种模式,建立和完善人才技术、政策法规、生态保障3大循环经济支撑体系,进而带动天津市循环经济的深入发展。
(2)继续推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静海子牙国家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临港工业区、北疆电厂、大通铜业有限公司等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的建设。
五、重点工程项目
三年行动计划包括工程项目149项,总投资约165.1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99亿元,市级财政投资20.51亿元,区级自筹投资26.80亿元,企业自筹投资71.72亿元,其他投资43.14亿元;共涉及改善水、空气环境质量、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加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推进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六个方面。
改善水环境质量方面共有99项重点工程,总投资约95.6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5260万元,市级财政投资6647万元,区级自筹投资99562万元,企业自筹资金518959万元,其他投资316451万元。
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方面共有27项重点工程,总投资约30.77亿元,其中,中央市级财政投资300万元,市级财政投资58176万元,区级自筹投资57517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81077万元,其他投资10745万元。
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方面共有7项重点工程,总投资约8.9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7061万元,市级财政投资11161万元,区级自筹投资3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6300万元,其他投资55000万元。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方面共有10项重点工程,总投资约11.67亿元。其中,中央投资7017万元,市级财政投资63194万元,区级自筹投资38684万元,企业自筹资金829万元,其他投资7000万元。
加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方面共有4项重点工程,总投资约14.90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投资65000万元,区级自筹投资72000万元,其他投资12025万元。
推进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方面共有2项重点工程,总投资约3.1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230万元,市级财政投资911万元,其他投资30154万元。
六、行动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
(1)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立推进生态市建设的工作体系。市政府成立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成员由各区县政府、相关委办局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和部署我市生态市建设的工作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各区县政府、相关委办局主管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全市生态市建设的组织推动日常工作。各区(县)政府成立由区县长为组长的区县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推动本区县的生态市建设工作。
在天津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具体的组织机构和指挥体系。水环境治理由市水环境专项治理工程指挥部负责;大气环境治理,由市环保局牵头;城乡绿化建设,由市园林局和市林业局牵头;解决创模遗留问题,分别由市经委、市建委、市容委负责;各区县政府根据各自承担的任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部门。
(2)坚持科学发展观,建立科学民主的生态市建设决策机制。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生态市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审议全市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和各专业工作组的工作计划;部署生态市建设重点工作,对重点工作进行阶段性推动,并考核相关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生态市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为市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建议;推动生态市建设相关规划、计划和市领导小组有关决议的贯彻落实;研究解决生态市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建立监察、督查机制。市政府监察、督查部门按照《天津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天津生态市建设2008-2010三年行动计划》、各区县生态市建设规划、历次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和办公室联席会议纪要,对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监察、督查。
(4)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市科委组织国际国内有关专家,成立生态市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生态市建设过程中的重大技术性问题,在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决策前,预先进行论证。对需要开展专题研究的事项,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科学研究,向领导小组提出对策建议。对生态市建设进行阶段性总体评估。
(5)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和跟踪评估机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天津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和《天津生态市建设2008-2010三年行动计划》,起草生态市建市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明确生态市建设各专项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和责任,对完成任务、实现目标、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三年行动计划跟踪评估方案,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通过环境监测等科学手段,对河道水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固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工业区环境质量改善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进行跟踪评估。
2.加强政策研究,落实资金保障
围绕生态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按照污染者付费、开发者保护、制造者回收的原则,针对饮用水源保护、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用、再生水利用率低、公益性项目资金落实难等生态市建设重大问题,制定相应的经济激励政策,建立社会化、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
3.加强科技支撑,提升生态市建设和管理水平
(1)加强环保科研。市科委负责将重大环保科研项目优先列入天津市科技计划,将于桥水库污染防治、汉沽污水库生态修复、铬渣和污泥处理处置、水专项、盐渍化土地生态构建,以及各专项工作组提出的与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密切相关的科研项目列为优先发展项目。
(2)构建生态市建设评估和决策支持系统。开展环境安全及管理支撑体系研究,建立生态市建设成效评估方法体系,综合预测经济、水资源、能源和环境质量变化趋势,确定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的控制目标、排放量和消减量。
(3)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有益经验和做法,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城市管理经验,拓宽利用外资渠道,通过产业向导和优惠政策,引进外资和技术,推动我市生态市建设。
4.加强能力建设,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1)加大能力建设。实施《天津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建设和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推进重点监管企业水和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和联网。加快全市环境预警和应急系统、滨海新区环境监测预警中心建设,提高执法装备水平,提高现场环境监察能力。加强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按照国家环境质量监测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改进各区县环境监测实验室的功能。建立健全天津市环境宣传教育体系和环境信息系统。
(2)加强环境监管。按照辖区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各级政府党政一把手要对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预防关口前移,加大对大量占用土地资源和水资源的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监管工作力度。完善强制淘汰制度,根据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制定和调整强制淘汰污染严重企业和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目录。
(3)调整功能区划。调整《天津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适用区域划分》和《天津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附件:1.天津生态市建设指标体系及2010年阶段目标
2.2008-2010年天津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重点工程
附件1
天津生态市建设指标体系及2010年阶段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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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国家指标值 ┃ 2010年目标值 ┃ 数据来源 ┃ 责任部门 ┃ 相关部门 ┃
┣━━━╋━━━━╋━━━━━━━━━━━━━━━╋━━━━━━━━━╋━━━━━━━━━━━╋━━━━━━━━━━╋━━━━━━━╋━━━━━━━╋━━━━━━━━━━━━━━━━━━┫
┃ ┃ 1 ┃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 ┃ 元/人 ┃ ≥8000 ┃ ≥11800 ┃ 城调队 ┃ 市农委 ┃ ┃
┃ ┣━━━━╋━━━━━━━━━━━━━━━╋━━━━━━━━━╋━━━━━━━━━━━╋━━━━━━━━━━╋━━━━━━━╋━━━━━━━╋━━━━━━━━━━━━━━━━━━┫
┃ ┃ 2 ┃ 第三产业占GDP比例 ┃ % ┃ ≥40 ┃ ≥42 ┃ ┃ 市发改委 ┃ ┃
┃ ┃ ┃ ┃ ┃ ┃ ┃ 市统计局 ┃ ┃ ┃
┃ ┣━━━━╋━━━━━━━━━━━━━━━╋━━━━━━━━━╋━━━━━━━━━━━╋━━━━━━━━━━┫ ┣━━━━━━━╋━━━━━━━━━━━━━━━━━━┫
┃ 经 ┃ 3 ┃ 城市单位GDP能耗 ┃ 吨标煤/万元 ┃ ≤0.9 ┃ ≤0.89 ┃ ┃ 市经委 ┃ ┃
┃ 济 ┃ ┃ ┃ ┃ ┃ ┃ ┃ ┃ ┃
┃ ┣━━━━╋━━━━━━━━━━━━━━━╋━━━━━━━━━╋━━━━━━━━━━━╋━━━━━━━━━━╋━━━━━━━╋━━━━━━━╋━━━━━━━━━━━━━━━━━━┫
┃ 发 ┃ ┃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农 ┃ ┃ ≤20 ┃ ≤20 ┃ ┃ 市水利局 ┃ 市建委、市农委 ┃
┃ 展 ┃ 4 ┃ ┃ m(3上标)/万元 ┃ ┃ ┃ 市水利局 ┃ ┃ ┃
┃ ┃ ┃ ┃ ┃ ┃ ┃ ┣━━━━━━━╋━━━━━━━━━━━━━━━━━━┫
┃ ┃ ┃ 业灌溉水利用系数 ┃ ┃ ≥0.55 ┃ ≥0.7 ┃ ┃ 市农委 ┃ 市水利局 ┃
┃ ┣━━━━╋━━━━━━━━━━━━━━━╋━━━━━━━━━╋━━━━━━━━━━━╋━━━━━━━━━━╋━━━━━━━╋━━━━━━━╋━━━━━━━━━━━━━━━━━━┫
┃ ┃ ┃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 ┃ ┃ ┃ ┃ ┃ ┃ ┃
┃ ┃ 5 ┃ ┃ % ┃ 100 ┃ ≥20 ┃ 市经委 ┃ 市经委 ┃ ┃
┃ ┃ ┃ 业通过验收的比例 ┃ ┃ ┃ ┃ ┃ ┃ ┃
┣━━━╋━━━━╋━━━━━━━━━━━━━━━╋━━━━━━━━━╋━━━━━━━━━━━╋━━━━━━━━━━╋━━━━━━━╋━━━━━━━╋━━━━━━━━━━━━━━━━━━┫
┃ ┃ ┃ 森林覆盖率 ┃ ┃ ┃ ┃ ┃ ┃ ┃
┃ ┃ ┣━━━━━━━━━━━━━━━┫ ┣━━━━━━━━━━━╋━━━━━━━━━━┫ ┃ ┃ ┃
┃ ┃ ┃ 山区 ┃ ┃ ≥70 ┃ ≥70 ┃ ┃ ┃ ┃
┃ ┃ 6 ┃ ┃ % ┃ ┃ ┃ 市林业局 ┃ 市林业局 ┃ ┃
┃ ┃ ┣━━━━━━━━━━━━━━━┫ ┣━━━━━━━━━━━╋━━━━━━━━━━┫ ┃ ┃ ┃
┃ ┃ ┃ 平原地区 ┃ ┃ ≥15 ┃ ≥15 ┃ ┃ ┃ ┃
┃ ┃ ┣━━━━━━━━━━━━━━━┫ ┣━━━━━━━━━━━╋━━━━━━━━━━┫ ┃ ┃ ┃
┃ ┃ ┃ 滨海地区 ┃ ┃ ≥6 ┃ ≥6 ┃ ┃ ┃ ┃
┃ ┣━━━━╋━━━━━━━━━━━━━━━╋━━━━━━━━━╋━━━━━━━━━━━╋━━━━━━━━━━╋━━━━━━━╋━━━━━━━╋━━━━━━━━━━━━━━━━━━┫
┃ ┃ 7 ┃ 湿地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15 ┃ ≥15 ┃ 市林业局 ┃ 市林业局 ┃ 市环保局、市规划局 ┃
┃ ┣━━━━╋━━━━━━━━━━━━━━━╋━━━━━━━━━╋━━━━━━━━━━━╋━━━━━━━━━━╋━━━━━━━╋━━━━━━━╋━━━━━━━━━━━━━━━━━━┫
┃ ┃ ┃ ┃ ┃ ┃ ┃ 市统计局 ┃ ┃市建委、市国房局、市农委、市农业局 ┃
┃ ┃ 8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17 ┃ ≥10 ┃ ┃ 市环保局 ┃ ┃
┃ ┃ ┃ ┃ ┃ ┃ ┃ 市环保局 ┃ ┃市林业局 ┃
┃ ┣━━━━╋━━━━━━━━━━━━━━━╋━━━━━━━━━╋━━━━━━━━━━━╋━━━━━━━━━━╋━━━━━━━╋━━━━━━━╋━━━━━━━━━━━━━━━━━━┫
┃ 环 ┃ 9 ┃ 城市空气质量 ┃好于或等于2级标准 ┃ ┃全年好于或等于2级 ┃ ┃ ┃ ┃
┃ 境 ┃ ┃ ┃ 的天数/年 ┃ 达到功能区标准 ┃标准的天数>310天 ┃ 市环保局 ┃ 市环保局 ┃ 市建委、市容委、市公安局 ┃
┃ 保 ┃ ┃ ┃ ┃ ┃ ┃ ┃ ┃ ┃
┃ ┣━━━━╋━━━━━━━━━━━━━━━╋━━━━━━━━━╋━━━━━━━━━━━╋━━━━━━━━━━╋━━━━━━━╋━━━━━━━╋━━━━━━━━━━━━━━━━━━┫
┃ 护 ┃ 10 ┃ 水环境质量 ┃ ┃达到功能区标准,且城 ┃ ┃ ┃ 市建委 ┃ ┃
┃ ┃ ┃ ┃ ┃ 市无劣V类水体 ┃ 达到功能区标准 ┃ 市环保局 ┃ ┃ 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海洋局 ┃
┃ ┃ ┃ ┃ ┃ ┃ ┃ ┃ 市环保局 ┃ ┃
┃ ┣━━━━╋━━━━━━┳━━━━━━━━╋━━━━━━━━━╋━━━━━━━━━━━╋━━━━━━━━━━╋━━━━━━━╋━━━━━━━╋━━━━━━━━━━━━━━━━━━┫
┃ ┃ ┃ ┃ 市域主要河流 ┃ ┃ <40 ┃ ┃ ┃ ┃ ┃
┃ ┃ ┃主要河流年 ┃ ┃ ┃ ┃ - ┃ ┃ ┃ ┃
┃ ┃ ┃ ┣━━━━━━━━┫ ┣━━━━━━━━━━━╋━━━━━━━━━━┫ ┃ ┃ ┃
┃ ┃ 11 ┃ ┃ ┃ % ┃不超过国家分配水资 ┃不超过国家分配水资 ┃ 市水利局 ┃ 市水利局 ┃ ┃
┃ ┃ ┃ 水消耗量 ┃ 跨省河流 ┃ ┃ ┃ ┃ ┃ ┃ ┃
┃ ┃ ┃ ┃ ┃ ┃ 源量 ┃ 源量 ┃ ┃ ┃ ┃
┃ ┣━━━━╋━━━━━━┻━━━━━━━━╋━━━━━━━━━╋━━━━━━━━━━━╋━━━━━━━━━━╋━━━━━━━╋━━━━━━━╋━━━━━━━━━━━━━━━━━━┫
┃ ┃ 12 ┃ 地下水超采率 ┃ % ┃ 0 ┃ <20 ┃ 市水利局 ┃ 市水利局 ┃ ┃
┃ ┣━━━━╋━━━━━━━━━━━━━━━╋━━━━━━━━━╋━━━━━━━━━━━╋━━━━━━━━━━╋━━━━━━━╋━━━━━━━╋━━━━━━━━━━━━━━━━━━┫
┃ ┃ ┃ 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 千克,万元(GDP)┃ <5.0 ┃ ┃ ┃ ┃ ┃
┃ ┃ 13 ┃ 二氧化硫 ┃ ┃ <4.0 ┃ <5.0 ┃ ┃ ┃ ┃
┃ ┃ ┃ ┃ ┃ ┃ <4.2 ┃ 市环保局 ┃ 市环保局 ┃ 市发改委 ┃
┃ ┃ ┃ ┣━━━━━━━━━┻━━━━━━━━━━━┫ ┃ ┃ ┃ ┃
┃ ┃ ┃ COD ┃ 不超过国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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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国家指标值 ┃ 2010年目标值 ┃ 数据来源 ┃ 责任部门 ┃ 相关部门 ┃
┣━━━╋━━━━╋━━━━━━━━━━━━━━━╋━━━━━━━━╋━━━━━━━━━╋━━━━━━━━━━╋━━━━━━━━╋━━━━━━━━╋━━━━━━━━━━━━━━━━━━━┫
┃ ┃ ┃ ┃ ┃ ┃ ┃ ┃ 市水利局 ┃ ┃
┃ ┃ 14 ┃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 100 ┃ 100 ┃ 市环保局 ┃ ┃ 市农委 ┃
┃ ┃ ┃ ┃ ┃ ┃ ┃ ┃ 市环保局 ┃ ┃
┃ ┣━━━━╋━━━━━━━━━━━━━━━┫ ┣━━━━━━━━━╋━━━━━━━━━━╋━━━━━━━━╋━━━━━━━━╋━━━━━━━━━━━━━━━━━━━┫
┃ ┃ ┃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 % ┃ ┃ ┃ ┃ ┃ ┃
┃ ┃ ┃ ┃ ┃ ≥85 ┃ ≥85 ┃ 市建委 ┃ 市建委 ┃ 市农委 ┃
┃ ┃ 15 ┃ ┃ ┃ ┃ ┃ ┃ ┃ ┃
┃ ┃ ┣━━━━━━━━━━━━━━━┫ ┣━━━━━━━━━╋━━━━━━━━━━╋━━━━━━━━╋━━━━━━━━╋━━━━━━━━━━━━━━━━━━━┫
┃ ┃ ┃ 工业用水重复率 ┃ ┃ ≥80 ┃ ≥90 ┃ 市经委 ┃ 市经委 ┃ ┃
┃ ┣━━━━╋━━━━━━━━━━━━━━━╋━━━━━━━━╋━━━━━━━━━╋━━━━━━━━━━╋━━━━━━━━╋━━━━━━━━╋━━━━━━━━━━━━━━━━━━━┫
┃ 环 ┃ 16 ┃ 噪声环境质量 ┃ - ┃ 达到功能区标准 ┃一、二类功能区达标 ┃ 市环保局 ┃ 市环保局 ┃ 市公安局 ┃
┃ ┣━━━━╋━━━━━━━━━━━━━━━╋━━━━━━━━╋━━━━━━━━━╋━━━━━━━━━━╋━━━━━━━━╋━━━━━━━━╋━━━━━━━━━━━━━━━━━━━┫
┃ 境 ┃ 17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90 ┃ ≥90 ┃ 市容委 ┃ 市容委 ┃ 市农委 ┃
┃ 保 ┃ ┃ ┃ ┃ ┃ ┃ ┃ ┃ ┃
┃ ┣━━━━╋━━━━━━━━━━━━━━━╋━━━━━━━━╋━━━━━━━━━╋━━━━━━━━━━╋━━━━━━━━╋━━━━━━━━╋━━━━━━━━━━━━━━━━━━━┫
┃ 护 ┃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 ┃ ≥90 ┃ >98 ┃ 市环保局 ┃ 市环保局 ┃ 市经委 ┃
┃ ┣━━━━╋━━━━━━━━━━━━━━━╋━━━━━━━━╋━━━━━━━━━╋━━━━━━━━━━╋━━━━━━━━╋━━━━━━━━╋━━━━━━━━━━━━━━━━━━━┫
┃ ┃ 18 ┃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m(2上标)/人 ┃ ≥11 ┃ ≥10 ┃ 市园林局 ┃ 市园林局 ┃ 市建委、市农委市规划局 ┃
┃ ┣━━━━╋━━━━━━━━━━━━━━━╋━━━━━━━━╋━━━━━━━━━╋━━━━━━━━━━╋━━━━━━━━╋━━━━━━━━╋━━━━━━━━━━━━━━━━━━━┫
┃ ┃ ┃ ┃ ┃ ┃ ┃ ┃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市容 ┃
┃ ┃ ┃ ┃ ┃ ┃ ┃ ┃ ┃委、市经委、市农委、市园林局、市公安 ┃
┃ ┃ 19 ┃ 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 ┃ % ┃ ≥3.5 ┃ ≥2.0 ┃ 市环保局 ┃ 市环保局 ┃ ┃
┃ ┃ ┃ ┃ ┃ ┃ ┃ ┃ ┃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等环境污染防 ┃
┃ ┃ ┃ ┃ ┃ ┃ ┃ ┃ ┃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相关单位 ┃
┣━━━╋━━━━╋━━━━━━━━━━━━━━━╋━━━━━━━━╋━━━━━━━━━╋━━━━━━━━━━╋━━━━━━━━╋━━━━━━━━╋━━━━━━━━━━━━━━━━━━━┫
┃ ┃ 20 ┃ 城市化水平 ┃ % ┃ ≥55 ┃ ≥80 ┃ 市统计局 ┃ 市发改委 ┃ 市农委 ┃
┃ ┣━━━━╋━━━━━━━━━━━━━━━╋━━━━━━━━╋━━━━━━━━━╋━━━━━━━━━━╋━━━━━━━━╋━━━━━━━━╋━━━━━━━━━━━━━━━━━━━┫
┃ 社 ┃ 21 ┃ 采暖地区集中供热普及率 ┃ % ┃ ≥65 ┃ >85 ┃ 市建委 ┃ 市建委 ┃ ┃
┃ 会 ┃ ┃ ┃ ┃ ┃ ┃ ┃ ┃ ┃
┃ ┣━━━━╋━━━━━━━━━━━━━━━╋━━━━━━━━╋━━━━━━━━━╋━━━━━━━━━━╋━━━━━━━━╋━━━━━━━━╋━━━━━━━━━━━━━━━━━━━┫
┃ 进 ┃ 22 ┃ 信息化综合指数 ┃ % ┃ ≥80 ┃ 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市政府信息化办 ┃市政府信息化办 ┃ ┃
┃ ┣━━━━╋━━━━━━━━━━━━━━━╋━━━━━━━━╋━━━━━━━━━╋━━━━━━━━━━╋━━━━━━━━╋━━━━━━━━╋━━━━━━━━━━━━━━━━━━━┫
┃ 步 ┃ 23 ┃ 公共交通分担率 ┃ % ┃ ≥30 ┃ ≥25 ┃ 市建委 ┃ 市建委 ┃ ┃
┃ ┣━━━━╋━━━━━━━━━━━━━━━╋━━━━━━━━╋━━━━━━━━━╋━━━━━━━━━━╋━━━━━━━━╋━━━━━━━━╋━━━━━━━━━━━━━━━━━━━┫
┃ ┃ 24 ┃ 公众对环境满意率 ┃ % ┃ >90 ┃ >90 ┃ 城调队 ┃市环保局城调队 ┃ 市市容委、市园林局 ┃
┗━━━┻━━━━┻━━━━━━━━━━━━━━━┻━━━━━━━━┻━━━━━━━━━┻━━━━━━━━━━┻━━━━━━━━┻━━━━━━━━┻━━━━━━━━━━━━━━━━━━━┛
附件2
2008-2010年天津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重点工程
一、水环境治理工程(共计99项,总投资约956879万元)
┏━━┳━━━━━┳━━━━━━━━━━━━━━━━━━━━━━━━━━┳━━━━━┳━━━━━━━━━━━━━┳━━━━━━━━━━━━━━━━━━━━━━━━━━━━┳━━━━━━━━┳━━━━━┓
┃序 ┃ ┃ ┃建设起止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2008-2010年进度安排(包括形象进度安排、投资完成量)┃ ┃ ┃
┃号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及建设规模 ┃ ┃ ┃ ┃ 项目业主 ┃责任单位 ┃
┃ ┃ ┃ ┃ ┣━━━┳━━━━━━━━━╋━━━━━━━┳━━━━━┳━━━━━━━━━━━━━━┫ ┃ ┃
┃ ┃ ┃ ┃ 年限 ┃总计 ┃ 资金来源 ┃ 2008 ┃ 2009 ┃ 2010 ┃ ┃ ┃
┣━━╋━━━━━╋━━━━━━━━━━━━━━━━━━━━━━━━━━╋━━━━━╋━━━╋━━━━━┳━━━╋━━━━━━━╋━━━━━╋━━━━━━━━━━━━━━╋━━━━━━━━╋━━━━━┫
┃ ┃ ┃ ┃ ┃ ┃中央财政 ┃ ┃ ┃ ┃ ┃ ┃ ┃
┃ ┃ ┃ ┃ ┃ ┣━━━━━╋━━━┫ ┃ ┃ ┃ ┃ ┃
┃ ┃纪庄子河 ┃完成剩余700米沿河房屋拆迁,实施河道开挖、堤岸护 ┃ ┃ ┃市级财政 ┃ ┃ ┃ ┃ ┃ ┃ ┃
┃ ┃ ┃ ┃ ┃ ┣━━━━━╋━━━┫ ┃ ┃ ┃ ┃ ┃
┃ 1 ┃河道整治 ┃砌、沿河绿化等工程,通过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出水,实现 ┃2008年底 ┃1000 ┃区县自筹 ┃ ┃ 年底竣工 ┃ ┃ ┃市政公路管理 ┃市建委 ┃
┃ ┃工程 ┃水体流动 ┃ ┃ ┃ ┃ ┃ ┃ ┃ ┃局、西青区政府 ┃ ┃
┃ ┃ ┃ ┃ ┃ ┣━━━━━╋━━━┫ ┃ ┃ ┃ ┃ ┃
┃ ┃ ┃ ┃ ┃ ┃企业自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1000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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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 ┃建设起止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2008-2010年进度安排(包括形象进度安排、投资完成量)┃ ┃ ┃
┃号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及建设规模 ┃ ┃ ┃ ┃ 项目业主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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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年限 ┃总计 ┃ 资金来源 ┃ 2008 ┃ 2009 ┃ 20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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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中央财政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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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台子排 ┃ 铺设截污管道650米,封堵沿河5处排污口,实现与南北 ┃ ┃ ┃市级财政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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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水河河道 ┃ 既有管线连通,污水接入迎水道泵站,进入咸阳路污水处 ┃ 2008.9- ┃ ┃ ┃ ┃ ┃ ┃ ┃管网公司、西青 ┃ ┃
┃ ┃ ┃ ┃2008年底 ┃ 760 ┃区县自筹 ┃ ┃ 年底竣工 ┃ ┃ ┃ ┃市建委 ┃
┃ ┃ 整治工程 ┃ 理厂 ┃ ┃ ┃ ┃ ┃ ┃ ┃ ┃区政府 ┃ ┃
┃ ┃ ┃ ┃ ┃ ┣━━━━━╋━━━━┫ ┃ ┃ ┃ ┃ ┃
┃ ┃ ┃ ┃ ┃ ┃企业自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760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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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中央财政 ┃ ┃ ┃ ┃ ┃ ┃ ┃
┃ ┃ ┃ ┃ ┃ ┣━━━━━╋━━━━┫ ┃ ┃ ┃ ┃ ┃
┃ ┃张贵庄河 ┃ ┃ ┃ ┃市级财政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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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河道整治 ┃完成200米顶管,实现排水管网连通 ┃2008年底 ┃ 300 ┃区县自筹 ┃ ┃ 年底竣工 ┃ ┃ ┃滨海投资公司、 ┃ ┃
┃ ┃工程 ┃ ┃ ┃ ┃ ┃ ┃ ┃ ┃ ┃东丽区政府 ┃市建委 ┃
┃ ┃ ┃ ┃ ┃ ┣━━━━━╋━━━━┫ ┃ ┃ ┃ ┃ ┃
┃ ┃ ┃ ┃ ┃ ┃企业自筹 ┃ 300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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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其他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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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中央财政 ┃ ┃ ┃ ┃ ┃ ┃ ┃
┃ ┃ ┃封堵沿河6处排污口,新建泵站1座,在外环内侧辅道铺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王庄排 ┃设污水干管5公里,将河道污水通过新建管道全部接入 ┃ ┃ ┃市级财政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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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污河道整 ┃卫国道既有市政管网,进入东郊污水处理厂;清淤13万 ┃ 2008.9- ┃ ┃ ┃ ┃ ┃ ┃ ┃市政公路管理 ┃市建委 ┃
┃ ┃治工程 ┃立方米,与张贵庄排水河和北塘排水河连通,实现水体循 ┃ 2009.6 ┃ 4700 ┃区县自筹 ┃ ┃ 9月份开工建设 ┃ 6月份竣工 ┃ ┃局、东丽区政府 ┃ ┃
┃ ┃ ┃ ┃ ┃ ┣━━━━━╋━━━━┫ ┃ ┃ ┃ ┃ ┃
┃ ┃ ┃环 ┃ ┃ ┃企业自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4700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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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中央财政 ┃ ┃ ┃ ┃ ┃ ┃ ┃
┃ ┃ ┃ ┃ ┃ ┣━━━━━╋━━━━┫ ┃ ┃ ┃ ┃ ┃
┃ ┃先锋排污 ┃封堵沿河12处排污口,铺设污水管道6.4公里,接入浯 ┃ ┃ ┃市级财政 ┃ ┃ ┃ ┃ ┃ ┃ ┃
┃ ┃ ┃ ┃ ┃ ┣━━━━━╋━━━━┫ ┃ ┃ ┃ ┃ ┃
┃ ┃河(环内 ┃水道管网,进入纪庄子污水处理厂;清淤14万立方米,新 ┃ 2008.9- ┃ ┃ ┃ ┃ ┃ ┃ ┃市政公路管理 ┃ ┃
┃ 5 ┃ ┃ ┃ ┃ 5000 ┃区县自筹 ┃ ┃ 9月份开工建设 ┃ 6月份竣工 ┃ ┃ ┃市建委 ┃
┃ ┃段)河道 ┃建泵站1座,修整堤岸;从海河取水,与外环河连通,实现 ┃ 2009.6 ┃ ┃ ┃ ┃ ┃ ┃ ┃局、津南区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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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治工程 ┃水体循环 ┃ ┃ ┃企业自筹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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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其他 ┃5000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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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中央财政 ┃ ┃ ┃ ┃ ┃ ┃ ┃
┃ ┃ ┃ ┃ ┃ ┣━━━━━╋━━━━┫ ┃ ┃ ┃ ┃ ┃
┃ ┃北丰产河 ┃封堵沿河20处排污口,铺设污水管道5.71公里,进入北 ┃ ┃ ┃市级财政 ┃ ┃ ┃ ┃ ┃ ┃ ┃
┃ ┃ ┃ ┃ ┃ ┣━━━━━╋━━━━┫ ┃ ┃ ┃ ┃ ┃
┃ 6 ┃(环内段) ┃仓污水处理厂;清淤20万立方米,整修堤岸,新建雨水泵 ┃2009年初- ┃ ┃ ┃ ┃ ┃ 年初开工建设, ┃ ┃市政公路管理 ┃ ┃
┃ ┃河道治理 ┃站1座,与北运河河外环河连通,实现水体循环 ┃2009年底 ┃7300 ┃区县自筹 ┃ 470 ┃ ┃ ┃ ┃ ┃市建委 ┃
┃ ┃ ┃ ┃ ┃ ┃ ┃ ┃ ┃ 年底完工 ┃ ┃局、北辰区政府 ┃ ┃
┃ ┃ ┃ ┃ ┃ ┣━━━━━╋━━━━┫ ┃ ┃ ┃ ┃ ┃
┃ ┃ ┃ ┃ ┃ ┃企业自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6830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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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中央财政 ┃ ┃ ┃ ┃ ┃ ┃ ┃
┃ ┃ ┃ ┃ ┃ ┣━━━━━╋━━━━┫ ┃ ┃ ┃ ┃ ┃
┃ ┃ ┃环内段(津港运河-外环线)封堵8处排污口,铺设污水管 ┃ ┃ ┃市级财政 ┃ ┃ ┃ ┃ ┃ ┃ ┃
┃ ┃ ┃ ┃ ┃ ┣━━━━━╋━━━━┫ ┃ ┃ ┃ ┃ ┃
┃ ┃南丰产河 ┃道4.8公里,接人卫津南路污水管道,进入纪庄子污水处 ┃2009年初- ┃ ┃ ┃ ┃ ┃ 年初开工建设, ┃ ┃市政公路管理 ┃ ┃
┃7 ┃ ┃ ┃ ┃1800 ┃区县自筹 ┃ 400 ┃ ┃ ┃ ┃ ┃市建委 ┃
┃ ┃河道治理 ┃理厂;清淤9万立方米,新建循环泵站1座,沿河环境整 ┃2009年底 ┃ ┃ ┃ ┃ ┃ 年底完工 ┃ ┃局、西青区政府 ┃ ┃
┃ ┃ ┃ ┃ ┃ ┣━━━━━╋━━━━┫ ┃ ┃ ┃ ┃ ┃
┃ ┃ ┃治,与外环河河津港运河连通,实现水体循环 ┃ ┃ ┃企业自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1400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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