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
(威政办发〔2008〕8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划(2008-201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
威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划(2008-2012年)
为认真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努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促进依法行政,为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打下良好基础。
二、目标任务
到2012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络覆盖到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构建起“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渠道畅通、运作规范,高效有序、便民利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实现政府信息全面、及时、有序、有效公开。
三、基本原则
(一)分级负责,整体推进。各级政府办公部门具体负责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建立联动机制,实现市、县、镇三级和政府部门、中央及省驻威单位、公共企事业单位三部分的协调统一、整体推进。
(二)依法公开,公正公平。依据
《条例》规定,对应当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实行主动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对象、时间,做到共知共享、公正公平。
(三)服务社会,方便群众。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性和实效性,方便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以发挥政府信息在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中的服务作用。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