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培植新项目技术来源。按照市场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切实解决技术改造的技术来源问题。按照《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工业结构调整的意见》(泰发〔2008〕7号)的要求,引导企业加大企业创新投入,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创建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抓好人才培养引进,提升企业自身研发水平。加强与国内外大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战略合作,共同开展技术研发,积极接受技术外溢,迅速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加快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装备,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己的技术专利。大力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集中解决一批技术难题。发挥好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创新服务平台和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技术改造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技术改造投入。研究探索新的技改投资体制机制,更多地采取市场化的融资方式破解资金难题。鼓励和支持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通过合资、重组、互相持股、技术入股等方式,对技改项目实施投资。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发展典当、租赁、风险投资、发行债券等融资方式。坚持政策扶持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资金投入和政策调控等多种手段,积极引导和推进担保体系建设,对符合政策、市场前景好的“三个一批”重大技改项目和导向计划项目,要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促进银企合作,争取贷款支持。
(四)落实优惠政策,创造发展新机制。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精神,落实加大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人才队伍培养等多方面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充分发挥市级财源建设资金、技改奖励资金等鼓励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的作用,引导企业和社会的投入。落实好国家关于鼓励发展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优惠政策。完善政策激励机制,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和“新特优工程”实施。
(五)健全考核体系,把握正确导向。围绕“新特优工程”实施,把技术改造与自主创新、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等指标一起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考核体系,作为考评各级政府和国有企业工作指导转变、科学发展的重要依据。要加大奖惩力度,对在技术改造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努力营造重视技术改造、推进技术改造的良好氛围。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