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体育部门职责
负责体育系统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系统内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体育场所、设施及大型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
二十七、统计部门职责
负责将安全生产有关数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并定期公布。负责安全生产指标体系有关指标的统计工作,为考核提供依据。
二十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企业登记中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审批前置要件依法进行审查,未取得相关安全生产许可的,不予登记。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作为整顿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纳入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品等危险物品的市场经营活动,取缔和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危险物品行为。
(三)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
(四)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十九、林业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
森林法》、《
森林防火条例》、《
山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规的实施,负责森林防火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和对策。
(二)负责所属林场或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防火、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三)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指导、监督森林公园、有林风景区(点)和其他涉林经营管理单位及个人落实防火措施;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四)负责全市森林防火设施、消防专业队伍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及设备。
(五)制定扑火应急预案,组织扑火实战演练,储备防火物资和应急装备;掌握火情动态,发布火情信息,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六)负责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三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职责
(一)负责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生产、使用、检测检验环节的安全监察。
(二)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单位资质审查以及检验单位从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打击、取缔特种设备的非法生产点,查处使用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负责有关设备、仪器、仪表涉及安全指标的计量工作。
(三)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