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司法和行政联动的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制定陕西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行动方案,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建立知识产权行政联合执法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召开知识产权协调会议,不定期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加大专利、工商、版权等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查处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加强与其他省份的合作,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网与协同执法的工作机制。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帮助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活动。
(四)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
(35)加大投入。各级财政设立和增加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资金,并要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鼓励现有的科技、教育、文化和经济发展等专项资金支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引导社会逐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知识产权投入体系。省政府定期对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专利技术、专利产品以及专利发明人给予奖励。建立陕西省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实施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研究计划,定期发布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指南。
(36)强化职能。加强省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组织决策职能,条件成熟的市逐步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构。强化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职能,推进各市、县、区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职责明确、权责一致、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积极开展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认定工作,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给予优先支持和资助,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事业单位给予政策倾斜。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培育一批将自主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机结合的骨干企事业单位和知识产权聚集区域,逐步形成一批对全省经济和产业发展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37)加强管理。制定陕西省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制度,加强对企业并购、技术交易等重大经济活动中知识产权的特别审查。重点加强对涉及电子信息、航空航天、能源化工、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领域产品的知识产权工作管理,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无序流失和危害国家安全。完善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纳入到科研立项、验收、认定、奖励等科技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制定在改善投资环境、促进产品出口、加强科技兴贸等方面的知识产权政策,采取激励措施,为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38)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制定促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规模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强化陕西省知识产权各专业研究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支持其开展知识产权学术研究、政策研究、应用研究,提升社团组织对会员单位的知识产权服务功能,发挥其联系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9)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专题专利信息数据库或者专利信息服务站,形成大规模、高质量、专业化的专利信息资源库群,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全面、快捷、便利的专利信息服务。逐步建立专利信息专家咨询系统和专利战略分析系统。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建立相关专利信息数据库,形成覆盖优势产业的专利信息网络。
(40)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立包括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的交易中心,促进知识产权交易机制的形成。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中介交易活动,开通网上知识产权交易市场。进一步培育专利技术交易、商标交易和版权交易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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