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关于对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
(苏淮水〔2008〕1号)
淮河流域各市、县(市)人民政府:
为迎接国家对我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估,对照环境保护部关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执行情况评估暂行办法》,结合《江苏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实施计划》(苏政办发〔2008〕90号,以下简称《计划》),我们制定了《江苏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计划执行情况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县(市)根据附件内容及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各省辖市汇总分析后形成自查报告,并于2009年1月15日前上报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夏正春;联系电话:(025)86266140,传真:(025)86266073 电子邮箱:lxl@jshb.gov.cn
附件:1. 江苏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计划执行情况评估方案
2.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计划评估指标解释
3. 评估指标及分值表
4. 江苏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略)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1:
江苏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
“十一五”计划执行情况评估方案
一、评估内容和指标
(一)评估内容包括:水质、治污工程项目、综合整治和环境管理四个方面。
(二)评估指标
⒈水质指标。即考核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计划》中确定的2个省界断面、3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以及11个城市重点水域的水质情况。
⒉治污工程项目指标。即治污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⒊综合整治指标。排污单位废水达标排放率(按照排污许可证的发放范围和要求进行评估)、国家产业政策执行、城市污水处理率、城镇污水处理收费、饮用水源地保护等5项。
⒋环境管理指标。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出台文件、水污染防治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水污染事故的预防等工作)、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制度(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定期进行考核情况)、环境信息公开、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运行及联网情况等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