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宿发〔2008〕19号 2008年11月14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骆马湖示范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现转发给你们。希望各地各部门深刻领会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创新思路,创新政策,迅速行动,争分夺秒,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要坚持把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考虑明年经济工作安排,着眼全局,谋划长远,努力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全面奔小康、建设新宿迁的征程上迈出更大步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
关于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复杂变化,努力解决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全市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
最近一段时期,国际金融危机愈演愈烈,世界经济和金融形势急剧恶化,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加重。当前这种负面影响正在由虚拟经济向实体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向大企业传导扩散,直接波及我市经济特别是工业经济发展,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增大。
为有效应对国内外形势对经济的不利影响,国家、省相机出台了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发展的措施。市委、市政府迅速贯彻中央和省重大决策,并作出了具体部署。根据此要求,为加大财政对扩大投资、促进消费、稳定出口等的支持引导力度,今年市级财政增加安排1.2亿元,并从现在起,具备条件的项目即投入实施,至2009年底可完成政府性投资50亿元,带动全社会投资200亿元,至2010年底可完成政府性投资100亿元,带动全社会投资400亿元。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加快医疗卫生和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促进中心城市和县城房地产业发展;加强生态宿迁建设等。各县(区)财政也要相应增加资金安排,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投资,充分发挥政府性投资引导作用。通过这些强有力的措施推动,拉动内需,促进经济更快增长;提升结构,引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积蓄后劲,为今后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奠定基础。具体措施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