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民生。继续加大教育投入,确保财政对教育投入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巩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果,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调整,健全社区卫生、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扩大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重点实施扩大就业和以创业带动就业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各项政策措施,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优抚对象和特困群体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制度。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继续加大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投入力度,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七)加强应急防灾体系建设和保障公共安全支出。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增强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充实防灾减灾资金和物资储备,安排好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和装备建设经费,切实增强安全执法部门的监管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和处理各种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共安全支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建设平安天津。
(八)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对公务购车、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出国(境)经费等支出实行零增长。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土地资源,严禁超面积、超标准建设和装修。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促进资源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和损失浪费。推进机关节能减排工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切实建立资产监管和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
三、推进财税制度改革,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
(一)认真落实各项税制改革工作。继续落实好新的
企业所得税法,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促进企业增加投资,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密切跟踪资源税改革、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以及完善地方税体系等一系列税制改革动向,认真做好分析测算工作,研究各项改革对财政经济运行的影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推进收费基金制度改革,对现有收费基金进行清理、整合和规范,并严格新设立收费基金的审批管理。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继续保留的中央和地方收费、基金,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要求,实行集中收缴。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与执收单位经费实行脱钩,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执收单位履行职能需要进行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