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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出国劳务政策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三、重点宣传的地区
  衡水故城、冀州、深州、景县;保定定州、曲阳、易县、满城、阜平;沧州东光、黄骅、沧县、海兴、任丘、青县;石家庄藁城、无极、赵县、元氏、新乐、辛集、深泽、栾城、赞皇;邯郸曲周、魏县、永年;秦皇岛昌黎、青龙、抚宁;唐山乐亭、滦南;承德隆化;廊坊文安、邢台宁晋

  四、活动时间
  2008年12月22日-12月29日

  五、基本形式和要求
  (一)基本形式
  1、以县商务局为单位,组成宣传小组。利用农村集日、庙会等时机,走乡串村,保证宣传的覆盖面;
  2、通过当地报刊、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进行宣传;
  3、各外派劳务企业、境外就业机构、外派劳务基地可利用今冬明春出国劳务报名人员集中的有利时机,组织劳务报名人员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
  出国劳务政策宣传周活动的有关信息,可登陆河北外经网查询(www.hecom.gov.cn/waijing/)。
  (二)要求
  1、各市商务局负责做好本地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2、以县商务局为单位组成宣传小组。外派劳务基地县要发挥外派劳务服务中心“窗口”平台作用搞好宣传。
  3、各外派劳务企业、境外就业机构要根据本企业外派劳务项目招募计划适时做好宣传工作。
  4、省商务厅统一印发《出国劳务政策宣传单》10万张,重点地区发到乡村,其他发到县。同时在《河北经济日报》市场周刊刊发《出国劳务政策宣传》专版。内容包括:一是政策宣传,公开出国劳务程序、要求以及咨询投诉电话;二是通过对劳务人员以及劳务公司的采访,倡导合法务工、诚实劳务、和谐劳务。以记者观察和与业务主管部门(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外办、省工商局、省财政厅)链接的形式,以正反两方面的事例,说明如何规避出国劳务风险。三是曝光2-3起非法劳务案例;四是正面宣传我省外派劳务企业的做法和经验,树立河北外派劳务的形象。
  5、请各市商务局将组织和开展出国劳务政策宣传周活动的有关情况在2009年1月20日前书面报告省商务厅外经处。

  联 系 人:王德平  汪 娇
  联系电话:0311-87909379,87909380
  传  真:0311-87909383

  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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