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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


  七、加速建设减排治污设施。加快完善污水处理系统,重点抓好高耗水行业的节水改造和水的循环利用。市区新建丁卯、谏壁、高资等污水处理厂及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征润洲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3万立方米/日,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2010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市无劣V类水体。实施城区污水管网分流制改造建设,完善长江内江南岸、古运河、运粮河、御桥港、虹桥港沿线、征润洲西部及润州工业园区的污水截流管网系统建设。2008年,完成市区20公里雨污合流制管网的改造,2010年,完成50%污水管网的分流制改造;城市雨污分流率达到70%。丹阳市、句容市和丹徒区列入太湖流域的28个建制镇规划建设的19个污水处理厂,2008年底前主体工程建成,同步配套建成污水收集管网;丹阳石城、丹徒经济开发区和句容深水水务等三个污水处理厂年内完成扩建和除磷脱氮改造工程;丹阳市、句容市开工建设省政府下达的47个农村居民点污水处理设施,其中16个在2008年建成投运,其余在2009年建成投运;扬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年内建成投运,新坝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2010年,实现所有集镇污水管网全覆盖。

  八、优化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大东部地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对镇江新区化工园区和谏壁片区的废气排放企业进行深化治理。强力推进电镀行业专项整治,2008年内关闭取缔37家、整治120家,实现电镀生产废水达标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泥安全处置。开展韦岗地区粉尘污染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工业企业、石灰窑、轧石场。全面开展噪声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交通干线尤其是禁鸣路段噪声、社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全市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80%以上,2010年前完成公共交通车燃料改造1000辆。全市41个镇及句容经济开发区、丹阳经济开发区、新区大港街道、练湖农场,今年内完成环境规划编制。争取2009年底前有80%以上镇建成全国环境优美乡镇,2010年建成生态市。

  九、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市节能监察中心建设,充实能源执法监管力量,保障执法监管经费。各辖市(区)尽快建立相应的监察督查机构。加强能源统计工作,各级统计管理部门设立能源统计机构并配备专门统计人员。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设立能源管理岗位,配齐计量器具,每季度向统计和节能主管部门报送能源消耗统计报表,每年向节能主管部门报送上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至2010年重点用能企业全部完成能源审计。开展节能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反国家节能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并向社会公布。设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管机构,定期开展污染减排专项监察执法行动。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单位完善污染排放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办法,建立市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库,完善全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实现省市并网监控,数据实时传输,年内完成277家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装置的安装和联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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