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大力加强城乡结合部、出租屋、小作坊、农村消防重点户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近几年来,我市发生的亡人火灾事故多为“小火亡人”火灾,财产损失不多,过火面积不大,但却造成人员伤亡。这些“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场所多数为城乡结合部、出租屋、小作坊、农村民房,引发火灾事故的人员多为务工人员、老弱病残人员、妇女儿童、小作坊加工人员,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多为用火不慎、非法作业、小孩玩火等。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各单位、各场所和社区、村寨组织,严查火灾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冬季防火工作。
三是大力开展“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生产、仓储、住宿“三合一”的场所在我市不同程度地存在,此类场所火灾危险性极大,发生火灾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认真汲取近期全国部分地区发生“三合一”场所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组织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行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上述场所的消防安全。
四是大力抓好农村防火工作。农村消防工作面广、点多、线长,基础条件差,是我市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积极推动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和村民委员会将农村防火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要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在广大农村村寨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开展治安防火巡查及多户联防,实行群防群治,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加强柴草堆垛和炉灶、电线等易致灾部位的管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督查组,每月不定时对各县、特区、区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督查情况。
三、以“119消防安全月”系列活动为主,抓好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群众消防安全素质
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是提高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防止火灾事故、减少火灾伤亡的关键环节,是一项必须常抓不懈的基础性工作。今年,公安部已明确 “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的“119”消防宣传主题,并要求各地在“119消防宣传日”、“119消防宣传周”的基础上将今年冬季的消防宣传工作拓展为“119消防宣传月”,以期用更大的工作力度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为创建“平安凉都”、“和谐凉都”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落实好上级交办的消防宣传工作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对消防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并针对我市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特点,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共同参与,共创氛围。各县、特区、区,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尤其是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在2008年11月9日至12月30日期间至少悬挂1幅消防宣传标语,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