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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关于黄进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关于黄进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市州委,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经省委研究同意:
  黄进良同志任益阳市委委员、常委;
  免去刘清生同志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童名让同志任省纪委派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组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免去其娄底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杨世芳同志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
  殷林波同志任省经济委员会党组成员;
  唐新民同志任省纪委派驻省经济委员会纪检组组长、省经济委员会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赵建生同志任省纪委派驻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组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
  刘事青同志任省农业厅党组成员,免去其永州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王桂云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党组副书记;
  胡杰湘同志任省委农村工作部副巡视员;
  徐兴龙同志任省纪委派驻省环境保护局纪检组组长、省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
  免去彭良军同志的省纪委派驻省环境保护局纪检组组长、省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职务;
  汤兹、罗懿同志任省物价局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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