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20日左右市宏观经济形势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根据会前选定专题,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专题分析报告。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宏观经济形势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姜明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王正邦和市发改委主任孙智力担任。成员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经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市房产住宅局、市农委、市中小企业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经合促进局、市地税局、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国税局、市经济研究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主任由孙智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委办公厅副主任王幼平、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董伟俊、市发改委副主任王铁立、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高滨健、市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玉斌担任,成员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和市经济研究所相关人员组成。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做好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金融危机影响评估工作,积极向市宏观经济形势监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供相关情况,实现信息共享,为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趋利避害,科学判断、有效应对,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二)精心组织,认真调研。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由主要领导负责,指派专人对经济形势进行跟踪监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真实、准确反映经济宏观和微观层面变化情况的专题报告。特别要密切关注趋势性和苗头性问题,加强预警预测,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风险、用好政策的具体措施。
(三)加强督办,务求实效。各责任部门要将提出对策建议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做好市宏观经济形势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确定事项的推进落实,此项工作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办。对因重大、突发、苗头性问题未得到及时、准确反映,给全市造成严重损失或负面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同市宏观经济形势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联络。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