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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返乡农民工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返乡农民工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佳政办发〔2008〕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返乡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返乡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近一个时期以来,我国沿海发达地区一些企业由于受世界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冲击的影响,纷纷裁减员工,致使我市外出务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大量返乡。为认真做好返乡农民工工作,妥善解决他们的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做好返乡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农民工是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阶段所产生的特殊社会群体,这一群体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我市是农业大市,农村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50%以上,农村人力资源十分丰富,外出务工已成为解决农村人力资源总量过剩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当前,农民工大量返乡,给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新的课题。一方面会给统筹城乡就业,扩大就业总量带来新的压力;另一方面会使以打工为生存手段的农民工重新陷入困境,进而给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带来不利影响。同时,一部分农民工在长期务工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积蓄了一定的创业资本,有着强烈的创业冲动和创业欲望。组织和动员这些有创业能力的返乡农民工进行自主创业,不但可以有效化解农民工返乡所带来的各种不利因素,还将对我市经济社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做好返乡农民工工作,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更是一个关系农村稳定的社会问题。
  (三)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站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执政为民、改善民生的高度,重视和解决由于农民工大量返乡所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因势利导,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返乡农民工工作,妥善解决他们的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二、2009-2010年全市返乡农民工工作的基本任务和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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