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移民扶贫千村示范项目规划的通知
(陕扶办发〔2008〕133号)
各市扶贫办(局):
为了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有效整合扶贫资源,提高整村推进实效,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再上新台阶,省上决定,到2012年,在全省建设1000个移民扶贫示范村。现将示范村项目规划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范围和对象
移民扶贫千村示范村项目规划编制范围,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主,适当兼顾面上有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县(区)。搬迁对象主要是:农村居住茅草房、石板房、地坑窑和土窑洞的贫困户;地方病重病区、地质灾害多发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中住危房的贫困户;偏远地区、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缺乏基本生产资料、生存环境恶劣地区20户以下的村组和单庄独户。
二、千村示范村分配及选择条件
移民扶贫千村示范项目名额分配是按照全省农民安居工程各市承担的任务和各市2007年上报需要搬迁人数二者结合分配的。各市在分配名额时,要按照农民安居工程任务的大小,进行分配。
示范村的选择条件,要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一是要优先选择年人均纯收入在625元以下特困人口比例较大的行政村组;二是地方病重病区的行政村组;三是居住茅草房、石板房、地坑窑比例较大的行政村组;四是需要整体搬迁、相对集中安置的行政村组。
三、项目建设内容
移民扶贫千村示范项目分为贫困户住房建设、村内基础设施建设、村外基础设施建设和贫困户产业扶持等四部分。
贫困户住房建设,主要是改善贫困户居住条件;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宅基地平整、巷道硬化、排水沟建设、自来水管网、农电入户线路设施、户内沼气池建设、阵地建设、卫生室、警务室、商业超市及村级学校建设等;村外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通村路、村组路、引水管道入村、高压电入村、广电、通讯设施入村等;产业开发主要是为贫困户修建基本农田、提供种苗补贴、圈舍改造和技术引进等内容。
四、项目建设标准
移民扶贫示范村建设,按照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新村规划要科学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善,交通方便,环境整洁,产业发展,组织管理更加方便,公共服务的覆盖面明显扩大,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
项目规划要由专业部门进行设计。贫困户房屋建设,原则每户建砖混平房 100-120平方米,特困户80平方米,设计要达到当地抗震要求;巷道硬化;通村路、通组路水泥硬化或油化;阵地建设依据组织部门标准,其它项目建设规模、标准按专业部门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进行规划设计。
五、几点要求
(一)移民扶贫千村示范建设项目,是以移民扶贫为主要内容的整村推进工作,要以村为单位,一村一个规划,各市县在组织编制项目规划时,一定要与扶贫部门承担的农民安居工程任务和扶贫开发工作十年规划相结合,确保农民安居工程任务的完成;与已经实施的移民扶贫安置点相结合,完善移民新村和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工程。
(二)要坚持瞄准贫困,优先规划偏远地区、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缺乏基本生产资料、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的村组。示范村安置户数原则上掌握在40户左右,也可与老村庄结合选择安置地。
(三)村上的公益事业要达到覆盖全村的要求。卫生室、警务室等要与阵地建设相结合,实行统一规划。学校建设要与当地教育部门联系,按照教育部门新的布点要求,不能搞村村建校,经评估确需建校的,要按照5.12地震后国家要求的统一标准进行规划设计。
(四)编制示范村项目规划一定要实事求是,按照实际需要编制规划,单位造价可根据当地建设定额进行预算,不能随意提高造价,扩大项目建设的预算投入。
(五)各市县区扶贫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抽调专人进行规划编制工作。县(区)规划编制完成后,市上要进行数据汇总,连同县区规划文本和电子版,于2009年1月10日前一并报省扶贫办。
联 系 人:周建平
联系电话:029-87293263
Email: nbymkf@shaanxi.gov.cn
附件:1、陕西省移民扶贫千村示范项目任务分解表
2、陕西省移民扶贫千村示范项目基本情况统计表
3、陕西省移民扶贫千村示范项目建设及投资概算表
2008年12月15日
附件1:
陕西省移民扶贫千村示范项目任务分解表
市名 | 村数(个) |
合计 | 1000 |
西安 | 23 |
宝鸡 | 84 |
咸阳 | 100 |
铜川 | 51 |
渭南 | 100 |
延安 | 145 |
榆林 | 148 |
汉中 | 110 |
安康 | 139 |
商洛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