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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教兴农”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继续加大大豆提质增效机械化技术、水稻节本增效耕作栽培技术、青贮玉米饲料生产加工机械化技术、以深松为主体的联合整地技术、水田节本少耕技术多点试验示范、玉米收获机械选型引进、水稻机械化收获技术等20项农业机械化技术的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上的作用。
  四、健全和完善服务体系,促进农业机械化持续发展
  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要遵循农机服务市场化、产业化、专业化的要求,拓领域、强功能、增实力,在完善服务组织、提高服务功能、扩大服务领域上下工夫。积极争取组建高质量、高标准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扶持和发展农机大户和中介服务组织,在资金、技术、维修、信息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现有机具能力的整合,充分发挥机具作用,减少机具能力的浪费。帮助农机大户优化机具配置,拓宽服务领域,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农机中介服务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多样化服务,提高农机利用率和农机经营效益。
  五、强化管理,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管水平
  (一)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各地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牌证管理,对农业机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大力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坚决取缔“黑车非驾”,严肃查处违章行为;建立健全重大农机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强农业机械质量监管工作。重点抓好农机产品“扶优打假”工作,充分发挥农机监管人员的作用,严肃查处经销假冒伪劣农机产品,集中整治农机经营环境。加强农业机械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实行农机产品安全普查、农机维修质量监督检查。
  六、切实加强领导,保障农业机械化事业健康发展
  (一)农机工作要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目标。各级政府要把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及农业产业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应有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内容。要根据国家、省、市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结合本地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研究制定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配套政策和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管理。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对农业机械化的扶持力度,较大幅度增加对农业机械化的投入。市级财政要在保持现有财政投入的基础上,逐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的投入力度。 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财政支持措施,逐年增加对农业机械化的投入,各县(市)区每年要从产粮大县奖励基金中提取5--10%,用于深松整地机具和作业的补贴,各级财政部门要保证同级农机主管部门必要的行政管理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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