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8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紧急通知
(粤地税发〔2008〕208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特别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深入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粤府〔2008〕104号),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大力促进我省中小企业的发展,省局将现行税收法律和政策有关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形成《扶持中小企业发展8项税收优惠政策》,现印发给你们。结合实际情况,省局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中小企业扶持工作。各级地税机关要成立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将中小企业列为重点服务和扶持对象,指定专人负责跟踪服务。省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吴昇文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法规处、税政一处、税政二处、规费处、国际税务管理处、征管处、监察室、信息化管理处、信息中心和纳税人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对这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二、开通中小企业涉税服务“绿色通道”,对中小企业申请的涉税事项给予优先办理。各级地税机关对中小企业申请的涉税事项要给予优先办理,并在各级办税服务厅设置专门窗口,专门负责落实中小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咨询和办理等事项,真正做到特事特办、即来即办。
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为中小企业提供详细办税指引。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加强对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和解释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召开新闻通报会,帮助社会各界和中小企业纳税人准确理解有关优惠政策。要通过税务网站为中小企业提供税收法规查询,实行税收政策问题网站在线解答。同时,还应印制详细的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办税指引提供给中小企业。
四、树立全方位服务理念,为中小企业提供及时、便捷的纳税服务。对于中小企业在执行税收政策中遇到问题需要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咨询、辅导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指定专人提供预约服务。要及时通过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和网上办税系统,为中小企业提供涉税短信等电子化服务。12366电话纳税服务热线要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及时为中小企业提供语音服务或人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