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增强地方非银行金融企业的发展能力。理顺地方保险、信托、证券、期货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管理体制,扩大和境内外战略投资者的合作,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拓展发展空间,转变发展方式,加大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
五、创新融资模式,支持产业结构调整
(八)坚持规划先行的工作方法。按照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和省政府安排的重点建设项目,组织制订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的融资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的融资规划,确保我省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民生富民领域发展的资金供给。
(九)加强投融资体制建设。推进省级投融资平台改革,明确平台市场定位,增强平台资本实力和信用,完善治理结构,将省级投融资平台建设成为支持我省重大项目建设,引导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现有地方城投公司作用,通过财政注资、划拨资产等增信方式,不断做实地方城投公司,提高城投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增强融资能力。
(十)积极支持重点建设项目融资。充分发挥省市投融资平台的导向作用,发挥大企业集团市场化融资的优势,利用好开发银行、农发行、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和邮储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扩大资金来源。创新投融资模式,研究利用保险、社保等资金与重点项目对接的方式,探索通过信托融资、委托贷款、联合贷款、银团贷款、资产证券化等创新方式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十一)积极发展产业基金。加快设立政府风险创投引导基金的步伐,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入高新科技创新企业。以我省优势产业集群为依托,支持设立鄂尔多斯陕西能源化工、西安阎良国家航空产业、西安航天产业、杨凌农业高科技产业等产业投资基金。
(十二)加大金融支持我省产业发展的力度。对能源重化工、装备制造业按照“大企业引领、大项目带动、园区化承载、集群化发展”的发展模式,在规划、研发、产能提升和供应链、产品链发展方面,提供财务顾问、产品模式设计和金融工具使用的支持。通过开展财务顾问、外汇贷款等方式,支持我省优势企业走出去,开发境外资源,开展技术管理合作;通过信用证、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出口退税贷款等多种融资方式,扶持外向型企业开展外汇业务。积极探索科技保险试点和股权、专利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权益质押的贷款模式,推动我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建设和工业研究院高新科技项目的科技成果转化。开展资产抵押、特许经营权和收费权质押等贷款业务,支持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做大、做强、做精。客观分析高校未来现金流,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帮助我省高校做好债务重组工作;继续开展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探索通过“助学贷款+小额贷款”支持大学生创业促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