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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金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十一)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紧紧围绕我省大力实施的“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千村示范”、“万村推动工程”等,组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邮政储蓄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小额信贷体系,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订单贷款,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业银行要拓宽“富秦卡”“惠农卡”功能,创新保险项下的信贷产品“银保富”,以保单抵押开展贷款业务,增强支农服务功能。

  (二十二)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非经营性的基础设施项目,支持政策性银行发挥好信贷资金周转作用,促进项目尽早建成,发挥效益;对于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鼓励商业银行以项目未来现金流和收益为担保,通过政府增信,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和信贷资金参与建设。

  (二十三)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发“三农”保险市场,支持农村地区金融机构代理“三农”保险业务,增加参保险种和参保农户,逐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规范保险服务,提高保险服务水平。

  八、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

  (二十四)建立推动上市融资的工作机制。建立省金融办、财政厅、国资委、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陕西证监局等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上市工作的统一领导,开辟企业上市的“绿色通道”。全省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大力配合,积极支持,齐抓共管,切实抓好企业上市工作,推动我省资本市场加快发展。

  (二十五)加快我省企业上市步伐。在扩大规模上,要抓住省内国有控股企业的上市步伐,在增加上市公司的数量上,要抢抓国家设立创业板的机遇,积极充分的做好上市企业的准备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到陕南、陕北五市调研,挖掘一批上市资源,重点培养,争取早日符合上市条件,实现陕南、陕北五市上市企业零的突破。积极推动一批有实力、发展前景好,代表我省资源和优势产业的大型国有企业主板上市,促进我省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升级,消除上市企业空白地市。重点引导一批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市场上市。引导和扶持一批高科技中小企业力争在创业板第一批上市,实现上市公司数量的提升。加大拟上市企业培育力度,建立后备上市企业储备库,与上交所、深交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对后备上市企业加强整体规划和培育指导,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已上市公司再融资工作和上市“壳”资源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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