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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
(豫政[2008]64号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更好地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原崛起对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现就实施2008-2012年职业教育攻坚计划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职业教育攻坚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职业教育规模明显扩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但从总体上看,职业教育仍然是我省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存在着发展不平衡、投入不足、办学条件较差等问题,还不能很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是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是提升河南综合竞争力,走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选择;是实现由人口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转变的重要途径;是推进教育事业协调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职业教育就是抓经济、抓就业、抓扶贫、抓投资环境、抓产业竞争力的观念,把职业教育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抓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为加快“两大跨越”、实现中原崛起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二、职业教育攻坚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豫、人才强省战略,把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突破口,以改革为动力,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服务社会能力,推动职业教育向规模化、集团化、品牌化发展,促进职业教育与市场需求、劳动就业紧密结合,努力形成与我省经济产业结构相适应、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中职高职相互衔接、职前职后相互沟通的具有河南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市县为主,根据职业教育办学实际和发展需要,明确职业教育攻坚重点。

  ---坚持政府主导,发挥行业企业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开放式办学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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