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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紧急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紧急通知
(京卫监字〔2008〕279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9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和北京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北京市卫生局制订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

  北京市卫生局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9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和北京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特制定餐饮消费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整治餐饮消费环节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同时,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
  二、工作安排
  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统一领导、属地负责、部门指导、各方联动”的原则,严厉打击在餐饮业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利用4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专项整治的任务和目标。
  (一)自查自纠、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12月10日-2009年1月10日)。
  1.主要任务。
  (1)督促餐饮企业对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开展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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