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孵化新型工业项目。国有投资公司要充分依托本省资源优势,加快能源、石化、矿产资源开发、海洋勘探等重点工业项目的前期孵化,再以此招商,引进大公司开发。对业绩较好的项目可以包装上市融资。
(十)推动热带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国有资本要在农业标准化体系、科技服务体系、流通体系和农产品加工区、南繁育种基地、农村能源环保工程等建设中发挥引导带动作用。利用林权制度改革的契机,推进经营性国有林场、牧场等转企改制和资产重组。发展有优势的热带珍贵树种和花卉生产基地,建设林产品贸易有形市场。推进渔港码头资产重组,建设渔业补给中心、水产品交易市场和水产品供给基地。
(十一)培育公共服务业和金融服务业的发展主体。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抓住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契机,通过特许经营重组国有水务资产,利用收费权质押贷款范围逐步扩大到供水、供热、环保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政策,组建国有投融资平台,统筹城市供水、排污、环保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快处置金融不良债权,争取重组复牌信托投资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利用国家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政策,重组省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利用国家支持专业化产业投资和创新风险投资的政策,争取引入多元投资,设立海南特色产业发展和创新的投资基金。
(十二)发挥政府对旅游产业发展的主导作用。政府统筹规划岛屿、观光岸线、热带森林等稀缺优势资源的开发,对市场潜在价值有待挖掘的新景区、新旅游路线,可由国有资本先期投入孵化项目,培育市场,提升价值,引导带动多元化投资,实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对于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中与国际接轨但暂不便放开自由经营的服务项目,可由政府特许国有资本先行先试,待市场培育成熟和秩序稳定后,再由政府公开招标发放牌照。利用国有资本主导建设旅游标准化、信息化服务支持系统,在规范市场、促进有序竞争中起到基础性的调控和支配作用。
(十三)做强交通运输业。结合东环铁路的建设,支持省属大型运输企业按照建设现代综合交通体系的要求,优化公路站场建设,努力做到公路、铁路、航空、水运无缝对接,优势互补,互相促进,优化全省客货运输市场,发展物流业。支持大型运输企业参与城市公交,加快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各市县在线路经营权上要提高准入门槛,支持实行大公司化的运营,进一步扩大大公司品牌效应,以优良设备、优质服务创建精品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