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在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基础上,着力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能力。广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薄膜,改进农膜使用技术,并设置专门农膜回收机构。调整种植结构,在高污染风险区优先种植需肥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推行田间合理灌排,发展节水农业。积极开发农村新能源,推广以沼气建设为纽带的能源生态模式,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结合沼气等清洁能源建设,规划建设农村薪炭林,改灶节柴,控制农村林草植被砍伐利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六)积极防治土壤污染。认真做好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开展污染土壤修复和治理技术研究和试点示范,重点抓好重金属污染土壤及农药污染土壤的治理修复。加强土壤监测及监管,严格限制粮食主产区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应依法调整用途。
(七)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认真贯彻《
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重视典型农村生态系统恢复。科学、合理开发矿产、水力、旅游等资源,开展草原生态保护和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坚决遏制新的人为生态破坏,全面落实好生态敏感区的生态安全工作,重点抓好甘南和黑河中上游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敦煌防风固沙生态功能区、陇南嘉陵江流域等重点地区生态建设。加强农村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外来有害入侵物种、病原微生物、转基因生物的控制与监管,保护农村生物多样性。以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功能为重点,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农村生态环境。重视自然恢复,保护天然植被,加强村庄绿化、庭院绿化、通道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沙化。
四、强化措施,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一)部门协同,形成农村环境保护合力。各级政府要努力改变目前农村环境保护无规划、缺资金、单打一的局面,把分散在各部门、企业和社会的环保投入集中起来,做到统筹规划,统筹资金,统筹推进,科学合理使用,从根本上解决最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要加强部门合作,协调行动,形成“政府主导、环保牵头、部门协同、群众参与、联合推动”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