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卫生部北京医院连任2009年北京市临床输血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主任委员单位的通知
(京卫医字〔2008〕308号)
卫生部北京医院:
按照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招标成立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的通知》(京卫医字[2002]115号)和《关于成立北京市临床输血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的通知》(京卫医字[2006]122号)精神,依据专家组对北京市临床输血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2007-2008年度工作评价结果,市卫生局决定:你院继续连任2009年北京市临床输血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主任委员单位。
专家评价认为:2007-2008年度,北京市临床输血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聘请了责任心强、廉洁奉公的相关专业专家;配合奥运保障开展了临床用血管理;举办了北京市临床输血从业人员等培训班;制定了《北京市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2008版)》;举办了输血科主任主题论坛;开展了北京市输血科(血库)输血前相容性室间质评工作;建立了向全市输血科开放的实验室;努力推动了血液信息网的使用和完善;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了调研、验收等工作。完成了《北京市临床输血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指标和2007-2008年度的工作计划,胜任该质控中心工作。
为了进一步做好临床输血质量控制和改进工作,请你中心在2009年度工作中,注意研究建立临床用血不良反应反馈机制;研究建立开放性实验室管理规定;规范输血工作流程和操作标准;注重输血环节的质量控制;注重对输血安全的宣传,把质量管理渗透到输血的全过程。不断扩大输血质控中心的影响,不断提高输血质控工作的质量。
请你院接到本通知后,继续按照《北京市临床输血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加强管理,并在2周内将质控中心2009年工作计划和质控中心人员及2009年度专家组成员名单(式样见附件)上报北京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