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琼府办〔2008〕17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加强保障、改善民生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经省政府同意成立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姜斯宪(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
李建飞(省建设厅厅长)
朱允山(省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
李远富(省民政厅副厅长)
唐卓贤(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业侨(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
成 员:
卢灵雄(省监察厅副厅长)
向多银(省建设厅副厅长)
李贤忠(省国资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