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
(吉教基字〔2008〕30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
2008-2009学年度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从2009年1月10日起,到2月28日止,共7周。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假期起止时间做不超过一周的调整,总的时间不得增加或减少。学校领导、教师和员工提前一周上班,备课或做好学生开学的其它准备工作。为科学合理地安排假期生活,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安全、充实、愉快的假期,现就2008-2009学年度寒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望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寒假时间组织教育行政干部、中小学校长、教师及各教育机构的领导、干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干部教师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落实科学发展观,谋划新学年工作,深入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内涵发展,又好又快地提升教育教学工作水平。
二、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精神,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和制止违规补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真正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寒假期间要进一步加大对假期补课、提前招生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严禁学校组织学生补课或提前招生,确保师生充分休息。对违规补课、提前招生者要严加查处,追究责任。
三、各地、各学校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完善领导机构,健全安全工作机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各类师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放假前,中小学校都要对学生普遍开展一次安全、文明、遵纪、守法的教育。要结合寒假生活的特点和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和卫生防疫教育,提高师生在交通、旅游、家政等活动中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要通过召开学生家长会或“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途径,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明确监护人所承担的安全教育责任,防止发生煤气中毒、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燃放爆竹被炸伤、滑冰溺水、参加大型集体活动被挤伤等事故的发生。
四、各地中小学校要努力拓展学生活动空间。有条件的学校假期要向学生开放图书馆、体育馆、微机室等校内资源,以公益性原则举办学生寒假乐园丰富学生的寒假生活。特别要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农民工子女等特殊群体孩子的假期活动。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充分挖掘和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充分发挥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组织中小学生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活动,充分利用春节等传统节日精心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科普、慰问等活动,提高中小学生对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认知和了解水平,增强他们热爱故土、振兴家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