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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禁止虚增财政收支规模的紧急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禁止虚增财政收支规模的紧急通知
(冀政办传〔2008〕17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扩权县(市)人民政府:

  近期发现,省内一些地方收费和罚没收入增长超常。这种超常增长,如属列收列支、虚收空转,造成财政收支规模的虚高,既影响省委、省政府决策,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如属乱收乱罚,则会加重企业和居民负担,恶化经济发展环境,也与当前实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宏观调控政策相违背。为此,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取消部分行政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政策,依法组织收入。坚决禁止乱收乱罚,坚决禁止搞虚收空转、虚增财政收支规模。凡有乱收乱罚或者列收列支、虚收空转行为的,一经发现,要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规,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责任,同时扣减对当地的一般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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