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寒潮暴雪预警的紧急通知

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寒潮暴雪预警的紧急通知
(吉市安委办字〔2008〕34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国家安监总局2008年12月2日20时00分发出橙色寒潮、暴雪预警通知(安监总预警[2008]42号),受入冬以来最强冷空气影响,预计在今明两天,东北地区将出现大风和强降温天气,受该股强冷空气的影响,吉林市大部分地区有大到暴雪。请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企业针对本地域、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立即采取预防预警应急行动。

  1、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企业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强冷空气及强降温、暴雪可能造成公路、铁路、电力、通讯、建筑施工等生产事故以及生产设施破坏的防范应对工作。通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排好必要的抢险队伍和救援装备、物资、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2、督促电力及有关电网、通讯公司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有冰冻造成线路、设施受损,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大面积停电或通讯中断。

  3、督促铁路、水运、长途汽车客车等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做好相关防范工作,视情况暂时停止营运。

  4、煤矿等矿山企业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停电,要立即撤出井下人员,启动备用电源保证通风和排水,确实不能保障通风、排水的矿井,恢复生产前必须加强瓦斯排放和检测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