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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重庆体育行动计划(2008-2012年)的通知


  牵头部门:市教委

  协作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体育局

  (3)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健全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到2012年所有区县(自治县)建成国民体质监测站,有条件的社区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点。规范国民体质监测手段、程序和标准,科学指导群众健身,将国民体质监测指标纳入常年性体育指标统计,不断提高国民体质抽样合格率。

  牵头部门:市体育局

  协作单位:各区县(自治县),市统计局

  (4)完善体育社团组织网络体系。完善体育社团组织体系网络,加强对各类体育社团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体育社团在群众体育工作中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牵头部门:市体育局

  协作部门:市民政局

  (5)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培训力度。以购买服务的形式,聘用社会体育指导员承担群众体育指导服务工作,提高全民健身科学化进程。积极创建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增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组织能力、指导水平和工作效率。2012年,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城市达到15名,农村达到6名。

  牵头部门:市体育局

  协作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市教委

  (6)完善群众体育法规体系。加快群众体育法制化进程,促进群众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牵作部门:市体育局

  协办部门:市政府法制办

  (二)竞技体育提升行动

  1.行动目标

  打造8个重点运动项目,培养一批在全国运动会、奥运会上夺金夺牌的优秀运动员。到2012年在编在训优秀运动队达到500人,高水平教练员达到120名。建立健全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市级业余体校和区县(自治县)业余体校在训运动员分别达到1000人和2000人。

  2.行动内容

  (1)打造重点运动项目和高水平运动队。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着力打造田径、举重、武术、羽毛球、拳击、游泳、摔跤、射击等8个重点运动项目;提高运动员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到2012年,优秀运动队规模达到500人,培养在全运会上具有夺牌夺金实力的运动员达到15名以上。对承担重点发展项目的优秀运动员,在训练条件、科技支撑、生活待遇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

  牵头部门:市体育局

  协作部门:市编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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