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三、目标和任务
整治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从我市实际出发,通过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科学规范管理,严格监管,形成长效机制,加大对当前药品广告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证首都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惩治违法药品广告为重点,严厉打击药品广告发布活动中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重点对我市主要报纸媒体上未经审批发布药品广告、严重篡改药品广告审批内容和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力争取得明显成效,直至消除由于违法药品广告欺骗消费者,误导患者用药,侵害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所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
四、职能分工
在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中,各部门明确分工如下:
(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广告的审查及备案工作,及时将已核准的药品广告内容上传至电子政务系统向社会公布。对审查及备案的药品广告进行监测检查,并将违法药品广告移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配合相关部门出具相关的认定意见。同时负责有关部门间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对媒体的管理,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违法药品广告的有关问题。对发布违法药品广告问题突出的新闻媒体,会同相关行政部门及新闻媒体主管、主办单位督促整改,严肃处理。
(三)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执法保障和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四)市监察局、市纠风办负责加强对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履行监管职能的监督。对措施不力、整治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单位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专项检查,对重点媒体、重点广告进行日常监测,向有关部门提供被查处广告案件的有关证据,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药品广告行为。
(六)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加强对报刊出版单位的管理,并督促各媒体的主管主办单位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药品广告的审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