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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松江区洞泾镇百鸟村等20个村为“上海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的批复

上海市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松江区洞泾镇百鸟村等20个村为“上海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的批复
(沪村办〔2008〕9号)


松江区村(居)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办《关于申报“上海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的请示》(松村务公开办〔2008〕7号)收悉。经检查验收,市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洞泾镇百鸟村、塘桥村、砖桥村、光星村,新桥镇马汤村、春申村,新浜镇林建村、许家草村、胡家埭村、文华村、新浜村、香塘村、黄家埭村、陈堵村,泖港镇焦家村、腰泾村、朱定村、兴旺村、田黄村、泖港村等20个村,基本达到了《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表彰测评办法》规定的标准,同意为“上海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

  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办发[2004]17号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水平,为推进上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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