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成立北京赵廷凯律师事务所(个人)的决定
(京司发[2008]241号 2008年12月4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批准成立“北京赵廷凯律师事务所(个人)”。
英文名称:无
住址:北京市通州区翠屏北里西区16座1单元2103室
负责人:赵廷凯
二、批准《北京赵廷凯律师事务所(个人)章程》。
三、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北京赵廷凯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010008401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