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立陕西省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央投资项目工作小组的通知
(陕发改高技〔2008〕178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战略决策,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增投资的工作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中科院共同负责实施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央投资项目工作。为积极争取中央投资支持我省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按照国家要求,决定成立陕西省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央投资项目工作小组,负责研究提出我省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央投资使用方向和重点,推动相关重大项目的实施。现将工作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权永生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