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农村消防设施建设暨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州府发〔2008〕15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全省新农村消防设施建设暨今冬明春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全州新农村消防设施建设暨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努力实现“无大火之害、无群人之亡、无千万之灾”的冬春防火工作目标,促进城市和农村消防工作协调发展,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做好新农村消防设施建设暨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农村火灾事故频繁发生一直是制约我州消防工作的“瓶颈”,长期以来,由于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农村消防安全仍很薄弱,乡镇消防规划、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安全管理等仍然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对农村消防工作重视不够,消防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群众消防安全认识不够高,自救逃生基本技能缺乏,小火亡人事故十分突出,农村火灾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当前,进入冬季,火灾形势呈现出“三多一大”的态势,即: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多;各类重要会议、传统节庆、商贸活动等政治经济文化活动多,人流物流加快;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为了谋取更大的利益,违章作业,带险经营多;农村火灾隐患总量大。因此,加强管理,抓好火灾防控,是抑制冬春季节火灾频发的关键。全州各级各部门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把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作为当前工作的重心,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密结合冬春季节气候特点、火灾发生规律,紧紧围绕城市和农村两个火灾防控区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形成工作上的强大声势和合力,牢牢把握今冬明春防火工作主动权,确保全州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全力抓好新农村消防设施建设暨今冬明春防火工作
(一)统筹兼顾,扎实推进新农村消防设施建设
要高度重视农村消防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加强和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切实保障农民权益,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和谐村镇”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管理、责任、保障、考评机制,适时开展检查,落实奖惩。按照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联动,充分发挥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切实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乡村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村庄治理、危房改造、饮水、交通、通讯工程等,同步投入,同步推进,夯实农村消防基础,努力提高火灾防控水平。各级政府要按照保障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切实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财政预算,并拓宽多元化投入渠道,切实建立起保障有力的农村消防工作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农村消防设施建设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