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
州政府将把治理工作列为重点督办事项,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督查或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追究领导责任等措施。州政府已制定《全州治理坡地过度开垦工作考核办法》,并以州府办发〔2008〕147号文件印发实施,将从2009年起对全州治理坡地过度开垦工作进行年度考核,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同时,加强工作调度,在关键时段实行周调度或旬调度,平时按季调度。各县(市)、顶效开发区都要分别建立治理工作督查体系和督查机制,加强对治理工作的调度和检查,明确督查重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七、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
州农业、农办、林业、发改、畜牧兽医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在项目、资金、信息、技术力量等方面与各县(市)、顶效开发区搞好衔接协调,大力支持、重点倾斜,并加强对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开展治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对25°以上坡耕地退耕如何补偿开展调研,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出台相应的政策或提出建议,建立生态建设利益补偿机制,明确替代产业,解决好短期内退耕农民吃粮的问题和长期的收益问题,确保退得下、稳得住、能发展。对各地在治理工作中创造的好的经验和办法要认真提炼总结,并加以推广实施。
八、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各县(市)、顶效开发区采取制作标语、标牌,场天宣传,开群众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的重点区域在“四沿”地带,重点内容是相关法规、政策以及州委、州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治理坡地过度开垦的部署和要求。每县(市)要在集中连片治理区域建立永久性标牌不少于3块,顶效开发区不少于1块。州发改、农办、林业、农业、畜牧、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将治理坡地过度开垦纳入本部门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本行业、领域的宣传相结合,组织力量,制作相关宣传资料,深入抓好治理坡地过度开垦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州报社、电视台、电台以及网络新闻媒体要将治理坡地过度开垦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大力开展宣传,对治理成效显著的要进行褒扬,对该退退不下来,生态环境破坏大的要予以曝光。要通过方方面面的宣传使治理坡地过度开垦工作家喻户晓,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意识,掀起治理工作的强大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