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质量立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发〔2008〕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质量立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
太原市质量立市实施方案
为实现质量立市战略,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和质量法制观念,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太原市质量工作“十一五”规划纲要》,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名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原则,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全面提升各行业质量水平,努力使我市成为质量品牌城市。
二、工作目标
广泛深入开展质量兴县(市、区)、质量兴企活动,全面推进质量立市进程,稳步提高全市质量竞争力综合指数,到2010年底,明显提升质量工作在我市经济增长和构建“服务山西、影响全国、吸引世界”新太原中的贡献力。
(一)质量监管目标
1.技术基础。到2010年,我市质量检验机构和计量检测机构能力满足经济发展需要,列入法制计量强检目录的在用计量器具检定率达到100%;辖区内企业基本消灭无标生产达98%以上,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数量达50%以上;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数量和承担国际、 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数量达10个;通过国家或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验收项目数量达5个;在铁路、交通、民航、商业、邮政、电信、旅游、医疗卫生及金融、保险、房地产、物流、信息咨询等传统和新兴服务业开展服务标准化工作,贯彻或制定相关服务标准10项。
2.质量管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数1500个,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数600个,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数500个。通过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认证农产品数量占全市该类产品总量的80%以上。通过节水、节能、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和环境友好型产品认证产品数量100个。积极推动企业实施《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实施《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企业数量10个。获国家级和省级质量管理先进或质量奖表彰企业5个。实施市场准入制度产品生产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和获得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企业关键质量岗位人员具备质量专业资格人数与技术人员比例超过5%。
3.监督管理。建立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管理机制。严格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造计量器具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管理制度。各职能部门有效开展专项或联合执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