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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州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自治州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08〕9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科学处置金融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金融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自治州金融和社会稳定,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州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张春林      自治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
  郭向毅      自治州副州长

  汤 毅      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邢 辉      中国人民银行博州中心支行行长

  杨湘宁      博尔塔拉银监分局副局长

  成 员:
  田 涛      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州电子政务办主任

  王玉刚      自治州发改委副主任

  郭丽艳      自治州财政局纪检组长

  许泰志      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长

  张 毅      中国人民银行博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巴 亚      博尔塔拉银监分局副局长

  田劲松      自治州保险业协会会长

  刘芬桃      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杨文戈      博乐市常务副市长

  王 宏      精河县副县长

  聂 壮      温泉县常务副县长

  毕中霖      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行博州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由张毅兼任,副主任由巴亚、田劲松兼任。工作人员:李云慧(人行博州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科科长)、张敏(州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科长)、陈玉霞(州财政局企业涉外科科长)、胡德平(州公安局治安科科长)、努尔买买提(州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科员)、尹芝明(博尔塔拉银监分局办公室主任)、李荣(州保险业协会秘书长)、巴音巴特(博乐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阿腾别克·沙拉依提(精河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杨习友(温泉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鸣豹(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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