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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重庆市粮油高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高产创建活动年取得成效,市农委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和总农艺师为副组长的高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项目日常工作由市农技总站安排专人负责。各创建区县要成立高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协调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组织开展创建工作,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协调各方面力量,保证措施到位。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工作督导,保证高产创建活动顺利进行。

  (二)制定工作方案

  各创建县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明确任务指标和工作进度,制定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细化技术措施和人员配备,高产创建田块要落实到每个农户。

  (三)加大资金投入

  各创建县要把高产创建活动作为稳定发展粮油生产的重要内容,整合各种投入资源,保证创建工作取得成效。一是部、市将对高产创建活动给予必要的项目和经费支持,市里今年将把粮食生产的农发资金安排主要用于高产创建和综试基地建设的科技支撑,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种粮大户的农机具奖励。二是各创建县要充分利用种粮农民补贴中的大户扶持和倾斜政策、粮食目标考核与财政奖励资金挂钩等扶持政策,增加对高产示范片农民的物化补贴标准,保障农技人员入户指导的工作经费。允许和鼓励县、乡农技人员围绕粮油高产创建活动,参与粮油专业合作社、耕种专业服务队、机防专业队的技术服务,探索农技人员与高产种植大户、专业服务队的联创和风险与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农民和农技人员参与高产创建的积极性。三是集约与粮油生产有关的各类项目资源,加快改善示范片的生产条件,整合农业系统内的科研、教学、推广单位专业人才资源,提高科技支撑能力;保证示范片建设需要的资金、物质和人才投入优势,推进高产创建工作。

  (四)强化检查指导

  各级农业部门要在粮油高产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切实加强高产创建工作的督导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解决,保证高产创建顺利进行。市农委对本市内的高产创建点进行全面督导,保证各项任务、技术措施到位,对高产创建活动进行总结验收。各创建县要围绕完成高产创建指标开展工作,认真总结高产创建中的成效和经验,特别是创新投入方式、培植高产种植大户和代耕大户、集成技术经营模式、创新技术推广方法、机制和组织管理等进行认真总结,为下年开展高产创建提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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