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
黄河堤防银川段全长83.8公里,分两期实施,在两年内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第一期实施72公里,其中,永宁县段自望洪镇第一排水沟入河口至双坟沟,长21公里;兴庆区和贺兰县段为其境内全段,长度分别为28公里和23公里。
--堤防土方填筑及附属工程。堤防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设计堤顶宽12米,为双向四车道。新建、改造渠涵、沟涵、生产桥等穿堤建筑物及其他水利设施,改造现有灌排体系。
--堤顶硬化及交通桥工程。按双向四车道设计,总宽12米,堤顶铺柏油,新建穿堤交通桥。
--堤防防护林工程。修复堤防临水侧天然湖泊、湿地、滩涂、林地、经果林。背水侧建设宽幅林带。
四、责任分工
黄河银川段标准化堤防工程建设由市级统一规划,统一审定设计方案,督促、指导县区政府实施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兴庆区、永宁县、贺兰县是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一把手要负总责,靠前指挥、精心组织、明确任务,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制。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市水务局负责协调自治区水利厅抓紧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技术审批,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指导和行业管理监督工作;市发改委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市财政局要积极争取和协调落实有关补助资金;市规划局做好项目的规划审查;市国土资源局要指导、协助县区做好征地工作。
各县区和市直部门要积极向自治区争取工程建设资金。市财政负责对兴庆区段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给予补助,对永宁县、贺兰县段堤防工程建设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助。市国土资源局要争取落实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市交通局、市园林局要积极争取自治区交通厅、林业局的相关建设资金。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9月29日--10月20日)
相关县区要进一步细化工程年度计划,实行领导包段,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各县区水务部门要分派技术人员负责好段上的技术指导。同时,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黄河标准化堤防工程建设的重要性。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08年10月20日-200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