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冀州市污水处理工程变更污水处理工艺等事宜的函
(冀发改函[2008]453号)
冀州市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冀州市污水处理厂工程工艺调整的请示》(冀州发改字[2008]113号)和省工程咨询研究院评估意见(冀咨项目一[2008]128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我委冀发改投资核字 [2005]150号文批复的冀州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变更为浮动生化+人工湿地处理工艺,相应构筑物调整为提升泵站、格栅间、旋流沉砂池、生化反应池、潜流构筑湿地、加氯间接触池等。其余建设内容不变。